[建議] larusa請進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6-25 17:37:14
推 larusa: 檢舉板規第三章第4條 超過檢舉時限了吧 06/25 16:05
雖檢舉案規定有七天時限
但除非像我有些會先查好分身
並等待時機送其中一帳號入桶再等他主動開分身
不然分身的查詢有些很難滿足於七天的條件
我以前送的案子很多都是超過七天
也照樣呈報上去判別後補水桶
對於分身違規的我認為就該比較嚴
畢竟對違規者來說,如果不這樣做就幾乎等於沒處罰過,照樣還是可以用別帳號上來推發

站在我送過案的立場,這點是我認為必要的底線
送那麼多案小組也從未要求分身違規的時效限制
作者: 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   2022-06-25 18:01:00
修改政檢板規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6-25 18:15:00
你可以用檢舉案超時檢舉違反程序,並上訴到小組我是覺得沒關係。不過以前在分身違規上就沒這問題,也有人用時限這點申訴過了但沒成功,這作法也算是個默認了。不是因為被檢舉對象是誰才講的,是從以前我就是這麼送案的,當然這案我也是知道目前有4-5個我還沒送的都有你這個問題,只是懶得整理送出
作者: 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   2022-06-25 18:23:00
就用例外排除 我對到底要怎麼做沒意見 但現行規定就是如此 盡量避免人治或因人設事 是我比較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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