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不玩法不詭辯不推託給系統光明正大遵循板規不說謊!第三章 言語/漫罵攻擊規範判決要件、判決要件、判決要件:[特定的對象/群體]與[明顯貶抑詞語],需兩者皆有應視為言語/漫罵攻擊。3-2.特定對象/群體定義:a.PTT使用者,如ID/暱稱/代稱或討論上下文行為等,...>>完全沒有使用者ID/暱稱/代稱或討論上下文行為!b.未明確對象,但於相同特定對象之文章/推文下,2次以上攻擊行為。>>先不討論噓文是否為攻擊行為,每篇個別文章僅有1噓!怎麼算2次?>>且
#1YgpHs_e (HatePolitics)重複表列於[第二部份]1.&4.灌水成2次!*另參考比對政黑板規其他罰則..2-13.多篇文章下,8小時內重複、若無意義或相同之推噓文達5次以上..>>時限為8小時內!2-14.單篇文章下,重複無意義,惡意或相似之推噓文達5次以上,..>>達5次以上!>> >> 腦補加灌水成七天內九次(灌水1)、七天內兩次?政黑3-1哪有時限七天?限制幾次?腦補板規無限上綱?至於俗辣、臭俗辣>>萌典:找不到符合條件的條目。專輯名稱:一脫拉庫就 - 啾咪 /專輯歌曲:呷賽
https://mojim.com/twy100097x4x4.htm都唱成歌了..混政黑的還那麼玻璃心..嘆提醒,切勿陷入無限上綱造成後患之陷阱!有智慧和勇氣的板主們 勞煩了! 請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