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sos007sos,liam1984 #1YLN-jKM 判決

作者: ismail (晴天就該是這樣)   2022-04-15 02:03:17
一、申請人ID:ismail
二、請求重審之文章代號(政檢板文章代號)︰#1YLN-jKM (HateP_Picket)
三、要求重審理由
確認政黑板規 二-13 違規行為認定的計算方式
第二章 文章分類
13.多篇文章下,8小時內重複、若無意義或相同之推噓文達5次以上違規。
(若板主處理板務可不列入)
請問現任管理者,對於本案被檢舉人的違規行為次數是8小時內5次以上都算一行為嗎?
所以
檢舉案違規行為 判定違規次數
4/7 20:27~20:40 15分鐘內重複相同推噓文內容11次 1次
4/8 14:25~20:15 6小時內重複相同推噓文內容26次 1次
16:24~16:54 30分鐘內重複相同推噓文內容 6次 1次
4/9 17:11~18:06 1小時內重複相同推噓文內容 7次 1次
4/11 14:40`16:05 90分鐘內重複相同推噓文內容 7次 1次
4/12 17:57~20:11 2.5小時內重複相同推噓文內容10次 1次
合計 6次
被檢舉人的推噓文不只是重複而已,管理者有沒有撥冗去看一下推文文章啊
有沒有幾篇文章主題是真的跟房價有關,根本都是無意義的惡意洗推文
這種惡意洗推文不從嚴認定,寬鬆認定單位時間8小時內無論多少次僅計算違規1次
是鼓勵惡意洗推文還是讓不願忍受的其他看板使用者必須分次檢舉
如果是單位時間內都僅計違規一次,那使用者用手動或程式逐篇洗
1分鐘,5分鐘,1小時,8小時內洗個幾十篇幾百篇推噓文也只算1次合理嗎?
本案檢舉人的洗推文的時間不僅是在規定的單位時間8小時內大量重複相同推文內容
還是在極短的時間內即構成違規行為
推文時間區間 重複推文次數
04/07 20:27 4
04/07 20:27-28 5
04/07 20:40 5
04/08 14:25-26 6
04/08 14:26 5
04/08 15:33 3
04/08 15:34 3
04/08 15:35 4
04/08 15:33-35 10
04/08 16:54 4
04/09 17:11-12 4
04/09 17:12 3
04/09 18:06 3
04/11 14:40-42 4
04/11 16:03 3
04/12 18:31 7
被檢舉人的違規行為甚至短暫到有數次在1分鐘內即重複5次以上相同推文
這種推文行為是管理者要保護的自由嗎
如果是要檢舉人分拆亦無不可,不過是加重檢舉人負擔而已
在本檢舉案中 4/7 11次,4/8 26次,4/12 10次
就分拆成2+5+2+3(4/8,4/9,4/11)=12篇
單一使用者無法在違規時效內完成檢舉,不過是徵求其他使用者協助分擔
把看板使用者的違規行為責任加諸在其他使用者
責令其他使用者亦必須為其惡性行為勤奮的提出檢舉案
是管理者要求不願忍受惡意看板使用者的責任嗎
如果管理者對解釋跟認事沒有概念
可以勞煩看一下先前對於相同違規行為的裁定或請教小組長嗎
拜託,這種洗推文*的行為惡性比發文未依格式還重
請不要放任好嗎
*同樣的行為認定危險也在單日發文數
每日文章上限數5篇,如果採單日不論幾篇發文都僅計違規1次
如果有惡意使用者洗個數十篇,也要做相同認定嗎
作者: liam1984 (雞巴人13)   2022-04-15 04:24:00
受理申訴 水桶天數重計
作者: s3z15a3z15a (順啦)   2022-04-18 14:45:00
同意L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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