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1W0OmDqF JamesSoong 板規2-5-c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1-01-17 15:08:19
小組長您好
關於本案有點意見想說
過往像此類用「討論」「部分節錄」複數新聞或轉錄內容,通常是判未達的
除非受檢舉者是兩篇以上新聞將內容全文貼上放在一篇「討論」等其他...或者「新聞」
分類中
才會判多篇新聞偷渡
不然只要受檢舉者有加上別於其所複製貼上的新聞或轉錄內容外的40字,都可視為一般討

若只是因為其內容有兩篇新聞或轉錄的部分內容而判定偷渡,可能會對版面的討論風氣有
所限制
但目前代管期間,判決皆尊重,僅為意見參考
雖然我不覺得我會選上,但如果是我裁決,應該是以未達處理
作者: n6335097 (ㄐㄈ)   2021-01-17 15:15:00
不要貼連結就沒偷渡問題了板規文意就是如此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1-01-17 15:18:00
有貼連結我也認為未達啊版規並無限制這個
作者: n6335097 (ㄐㄈ)   2021-01-17 15:24:00
只要沒有全文,那我少一字就不算偷渡了嗎?界線為何?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1-01-17 15:30:00
我曾經提出依照字數比例或段落計算,但前任幾位版主沒有回應。且其所貼上兩篇內容並非完全不相干,應可視為同性質討論,以此反推,那是否只要貼上複數新聞的小小一段加上新聞連結,都改視為偷渡?實際上版規並無明確限制,如果是我判決就不會多加限制,過往版主判決也是如此,所以才有版友認為版風自由吧?不過我只是提出看法而已,判決我都尊重
作者: n6335097 (ㄐㄈ)   2021-01-17 15:36:00
那就等你選上改版規了,我認為現階段文字就是如此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1-01-17 15:39:00
你所引用的檢舉條例並無說只要加上連結跟一段新聞內容就會被視為整篇新聞,仔細看過版規跟其他條例也無此限制。如果此案是我選上後判決,依照版規我就是判未達,但如我所說,我確實想過限制這種模糊的方式偷渡部分內容不過我不會上啦XD,但如果選上後被以類似見解判罰,我倒是會上訴就是了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21-01-17 15:54:00
你說的有道理,版規不應拘束對照新聞組的討論對比AB組新聞可能是板友時常做的討論這樣確實有礙討論風氣,本案撤銷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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