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板規2-9應修正

作者: arsonlolita (XJ87)   2020-12-26 23:17:17
※ 引述《kero2377 (吃屎福利熊)》之銘言:
: ※ 引述《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之銘言:
: : 第一
: : 針對討論者附新聞或其他來源 可不歸咎為討論者故意造謠者 不罰
: : 但被指正是不實報導或內容 仍應刪文 以免留存於看板影響大眾閱聽
: : 第二
: : 針對被指正造謠的報導記者或網路社群撰文者採取三振條款
: : 經三次被轉文至板上 被指正為不實內容
: : 看板應禁止看板使用者繼續轉錄該記者或撰文者的文章至政黑板
: : 一點建議 請幾位板主參考 是否修正實施
: 我認為這條判定空間太大 很煩 我會提案直接廢除
: 要講甚麼都行版友也都成人了自己負法律責任 這樣
也是啦,
你在八卦還有政黑都被判定造謠,兩版公認的造謠仔,
還是被小組長判定的。
要你認定什麼叫謠言、什麼叫事實也太為難你了,辛苦了,有勞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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