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1VbZf8ct zeuswell 版規2-9

作者: koala70136 (杰哥)   2020-10-26 23:14:49
一、檢舉人ID:koala70136
二、被檢舉人ID:zeuswell
三、違反板規: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9.板上文章若能提供公正第三方佐證為不實文章,違者水桶7天並刪除。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1VbZf8ct
https://i.imgur.com/bf83JNu.jpg
https://i.imgur.com/XfWZ2Qd.jpg
作者很明確指出他說的佛地魔為桃園市議員王浩宇
王浩宇罷免達標第一階段通過為8/12
而作者卻說剛過第一階段 如今已經10/26
已經過了兩個多月
並不符合剛過的定義
第三方資料
https://i.imgur.com/1o1Ksiz.jpg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0-10-27 00:26:00
除非有一定必要,否則本人不會再理會此類濫訴,但不代表本人認同檢舉人說法,而是此類濫訴沒有抗辯之價值。請版主照過去經驗做出判決,若是判決結果與本人認知有差異,本人會再循正常申訴管道。未來除非有必要,對此類濫訴都將使用以上說法,幸苦版主群了。這篇我本來就打算答辯:本人看了政黑政檢,並未有任何一條說不能轉錄他版文章代碼、且以上兩個文章代碼連公告都不是。並且政黑政檢本就屬雙生版,只有單純貼個文章代碼,並無討論、也無所謂政檢糾紛帶入政黑ㄧ事,政黑只有禁止討論公告、或是版規討論。故本人半條版規都沒犯。抱歉,版主群,10/27推文內容為本來欲在別篇答辯之內容,故請無視10/27之內容更正:請無視10/27,上午10點後之內容
作者: phoenixzero (九尾盛)   2020-10-27 21:39:00
受理
作者: Rrrxddd (RRXD)   2020-10-28 21:34:00
水桶中 代為答辯如此網址所示:https://reurl.cc/9X08bx時間為罷王粉專於2019/5月,罷免王浩宇剛開始時募集群眾,至今年8月剛過第一階段,目前第二階段結果未明,試問以如此長的時間段,去年至今來說,2020/8月至10月,使用「剛過」這個字眼又有何不不行?「剛過」、「剛剛」、檢舉人如何能明確界定此類時間名詞的長短(王浩宇罷免進度目前就還是剛過第一階段。第二階段未知。)意見 未達
作者: kero2377 (睪固酮Boy)   2020-10-28 22:13:00
意見:未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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