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1UVhE4Xw Fant1408 政黑版規2-18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20-03-30 08:19:08
一、檢舉人ID:
goetze
二、被檢舉人ID:
Fant1408
三、違反板規: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第二章 文章分類
18.發文指控特定族群或特定人士進行犯法行為需要提供證據以證明 若無法證明者水桶14
天(政治人物不在此限)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1UVhE4Xw (HatePolitics)
標題"拜託柯粉不要再恐嚇騷擾我了"
內文"又收到柯粉的恐嚇謾罵"
顯見被檢舉人指控柯粉恐嚇他
但查內附連結
https://i.imgur.com/RSpI56Y.jpg
用詞不雅確有謾罵之詞
但無恐嚇之實
又查刑法305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C0000001&flno=305
"第 305 條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內附連結之言論顯不成立
請版主裁示

本人知道前面已有網友檢舉
但恐出發點錯誤且有檢舉時限
故再檢舉一次
作者: kero2377 (睪固酮Boy)   2020-04-09 14:55:00
受理:寄信轉知被檢舉人前來答辯
作者: Fant1408 ( )   2020-04-11 17:49:00
柯粉恐嚇我有圖為證 參見下圖\https://i.imgur.com/wcdQMHs.jpg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20-04-14 13:07:00
Fant1408: 我已經對柯粉做出定義 這個定義下 他就Fant1408: 是柯粉#1UUN_nzM (HatePolitics)自己定義誰是柯粉也就是,他可以將任何罪名壓到自己要對付的人頭上因為~他說是就是~~這是其一二,很明顯,他是拿原文內的圖說被恐嚇所以我指針對這張圖到底有沒有造謠來提出檢舉三.答辯文內,一無法證明是柯粉,二亦無恐嚇事實那連結無抗辯效力
作者: kero2377 (睪固酮Boy)   2020-04-22 22:15:00
意見:無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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