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1UQPMpLq Fant1408 政黑板規3-1 3-7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20-03-12 10:09:56
一、檢舉人ID:
goetze
二、被檢舉人ID:
Fant1408
三、違反板規: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第三章 言語/漫罵攻擊規範
判決要件:[特定的對象/群體]與[明顯貶抑詞語],需兩者皆有應視為言語/漫罵攻擊
1.本版不鼓勵言語攻擊,發/推文皆受規範,違反本章規定者水桶35天
7.非政治群體,如攻擊ROC行政區域地緣/宗族/信仰/興趣/性別/性傾向/學歷/職業等
水桶7天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1UQPKcNT (HatePolitics)內推文
推 Fant1408: 爽 黑鬼報應
文內明顯稱NBA球員為黑鬼
黑鬼二字到哪裡都不應被容許
嚴重歧視
請版主裁決
作者: mark2165 (greggpopovich)   2020-03-12 11:28:00
應該是3-7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20-03-12 12:48:00
考慮過~但3-7是否限定本國?
作者: mark2165 (greggpopovich)   2020-03-14 08:59:00
受理
作者: Fant1408 ( )   2020-03-14 21:45:00
依據板規第三章判決要件[特定的對象/群體]與[明顯貶抑詞語],需兩者皆有應視為言語/漫罵攻擊特定對象須為PTT使用者 我所指顯然不是如果把「黑鬼」視為非特定對象 顯然不符合板規要件這就已經不成立了再者 縱使把「黑鬼」對應至文中脈絡即該名NBA球員 我罵的也是該特定球員 而不是所有黑人根本不構成一個群體mark版主在goetze檢舉錯法條的情況下還引導他選用另個法條檢舉 這就已經構成版主主動審理而且mark明知3-7也不構成判決要件的情況下仍要求goetze檢舉並受理 這就是有意構陷了版主mark已經違反版主規範7-6 請mark自行迴避本案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20-03-15 12:39:00
"黑鬼"二字自不用說,本身就是岐視字眼使用黑鬼二字,就是對整個非裔族群的岐視因為岐視的是種族的膚色,不是個人的素質,如智商,體重等就算在政黑,也不能用這種字眼根本在玩文字遊戲,但黑鬼二字的嚴重性,可以這樣掩飾嗎?強調一次,一旦使用黑鬼二字,就是對整個非裔族群的岐視因為你針對的是膚色,膚色,膚色還好意思說啥個人?這就是種族岐視!沒有啥好說的
作者: wupaul (22222)   2020-03-15 13:04:00
可是那NBA球員是白人ㄟ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20-03-15 13:12:00
那更好,證明他對整個NBA有偏見與岐視
作者: iamdota (dota)   2020-03-15 17:19:00
https://i.imgur.com/KF2ZVkG.jpg加個黑就變歧視了嗎 ?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20-03-16 08:12:00
樓上~要玩文字遊戲也你應該天分不夠
作者: Neptunium (第九十三號元素)   2020-03-19 22:23:00
意見:無違規,黑鬼非本國族群
作者: kero2377 (睪固酮Boy)   2020-03-28 15:06:00
意見:無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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