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公告不算文章數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9-07-15 18:39:36
※ 引述《renergy512 (mo)》之銘言:
: 公告算篇數這個真的太不合理了
: 那根本就好像警察抓嫌犯然後自己開自己超速罰單一樣阿!!
: 逛遍各大看板 我真的沒看過這種判決的 公告判超貼違規 這是想故意找人麻煩嗎?
: 這樣不就變相鼓勵版主不要執行版務就好 還浪費自己文章額度!
: 所以我提議公告不算文章數 如果算的話 大娜娜不就要被水桶100次了
: 真的很可笑的版規 如果最後還是判違規 我一定要轉joke版!
唉!
這一任政黑板主群...是版主菜鳥.....
根據PTT站規,版主執行水桶公告,不算列入發文限制之內...
再來我說的版主違規是「公告水桶後一律立即執行水桶」,不要拖時間.....
那個版主判斷自己誤觸版規自行判斷錯誤,又公告自己執行水桶,理應公告後立即執行水
桶,被水桶鄉民水桶期間不可能在推.發文......
如果公告水桶之後,又能推.發文只會讓更多版友對版主執行水桶能力會有疑問的.....所
以千千萬萬要記得公告水桶之後立即執行水桶!
所以自己解水桶吧!
作者: Neptunium (第九十三號元素)   2019-07-15 23:36:00
站規哪篇有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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