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轉錄它板新聞文章字數判定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9-07-08 06:41:39
※ 引述《firejox (Tangent)》之銘言:
: 依現行政黑板規2-2規定
: 發表文章須40字以上,簽名檔、網址、無意義字詞、轉錄文章不計入,外文以單詞計

: 作者本人轉錄文章以轉錄文章字數計;每日發文/回文上限5篇,禁止手動置底相似文

: 或發/推文過多簡體字,以上違者刪除
: 以新聞分類發表文章,需要有40字心得(這個不會計算新聞內容字數)
: 然而若把新聞發表於它板,由作者再轉錄文章,則這個便會計算新聞內容字數,
: 不需40字心得。
: 我認為這會對一些貼新聞的板友有不公平的情形。
我說真的....從這條版規開始實施之後.....我早就想建議板主刪除這條版規了.....
PO一篇新聞還要40個字的備註.....
感覺有點像老師.教授和國中時候寫週記一樣....
PO一篇新聞還要寫40個字的備註....是在寫讀報心得膩?!
大家都成年人了,搞得好像大家是學生一樣.....非常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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