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1RdBUyKj hazel0093 政黑板規3-3 & 3-5

作者: oftisa (oo)   2018-09-15 16:22:52
一、檢舉人ID:
oftisa
二、被檢舉人ID:
hazel0093 (我永遠喜歡水原叡智佳)
三、違反板規: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第三章 言語/漫罵攻擊規範
判決要件:[特定的對象/群體]與[明顯貶抑詞語],需兩者皆有應視為言語/漫罵攻擊
3.明顯貶抑詞定義: 經由下述網站判決書/辭意判斷,詞需完全相同且能證明貶抑之意
a.裁判書系統:http://goo.gl/BqhOjY 萌典:https://www.moedict.tw
b.若使用判決書系統,須為有罪判決;只接受妨害名譽/公然侮辱等案由判決書
5.鼓吹暴力言論/以非法手段嚴重損害特定對象生命財產安全之言論,視同違反本章規定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
│ 文章代碼(AID): #1RdBUyKj (HatePolitics) [ptt.cc] Re: [新聞] 中國領事館想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36997308.A.52D.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5 Ptt幣 │
└─────────────────────────────────────┘
殺人兇手居然還有臉在政黑發文,不出來償命嗎?
作者: Neptunium (第九十三號元素)   2018-09-29 00:30:00
受理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8-09-30 00:33:00
審理意見:1.指控他人為『殺人兇手』,這可以公評,不具明顯貶抑,個人認為 hazel0093 不違反政黑板規三-1。2.發文讓人出來償命,個人認為達不到嚴重損害生命財產安全的程度,hazel0093 不違反政黑板規三-5。
作者: hong888 (賴神勸童)   2018-10-16 17:58:00
同意A大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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