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1RN3RV05 JamesSoong 違反板規3-1

作者: phoenixzero (九尾盛)   2018-07-29 09:26:04
一、檢舉人ID:
phoenixzero
二、被檢舉人ID:
JamesSoong
三、違反板規: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第三章 言語/漫罵攻擊規範
1.本版不鼓勵言語攻擊,發/推文皆受規範,違反本章規定者水桶35天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文章代碼(AID): #1RN3RV05 (HatePolitics) [ptt.cc] Re: [新聞] 北市辦世大運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32770015.A.005.html
先奉勸p大 來PTT不會上色是很丟人的事 先學一下
根據https://www.moedict.tw/%E4%B8%9F%E4%BA%BA 中
丟人是指
丟臉、出醜。如:「技不如人還大言不慚,真是丟人!」
根據政黑版板規
第三章 言語/漫罵攻擊規範
3.明顯貶抑詞定義: 經由下述網站判決書/辭意判斷,詞需完全相同且能證明貶抑之意
係屬於明顯貶抑詞
煩請版主詳查 感謝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8-07-29 12:41:00
引用版規錯誤、被檢舉人ID錯誤,修正後受理。本案受理,請控辯雙方針對檢舉內容做出陳述。請遵守政檢版規三-8、三-9、第七章等相關規定。已轉知 JamesSoong。
作者: phoenixzero (九尾盛)   2018-07-30 21:25:00
回應如下 我覺得使用ptt的人有各種方式請尊重每位版友發表文章方式 而非言語攻擊
作者: hong888 (賴神勸童)   2018-07-31 08:51:00
意見:"丟人"字眼尚未達言語謾罵的程度,未違規p大您仍然可以用自己發表文章方式暢所欲言
作者: Neptunium (第九十三號元素)   2018-07-31 17:28:00
意見:未違規,"丟人"這詞在這篇文章中不成人生攻擊身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8-08-03 20:46:00
審查意見:『丟人』一詞雖不禮貌,但尚未達到明顯貶抑之程度,故個人認定 JamesSoong 無違反 政黑版規三-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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