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1Qz9VU5E 政黑 bob120400 版規3-2

作者: askingts (請問)   2018-05-13 14:42:30
※ 引述《askingts (地獄山貓)》之銘言:
: ※ 引述《AskWhat (問沙小......朋友)》之銘言:
: : 經查:
: : https://goo.gl/rWAFK9 政檢版發檢舉文
: : 使用IP:61.58.105.211
: : IP來源:台灣 聯合電纜電視有限公司 https://goo.gl/WcB3sN
: : 使用IP時間:
: : 05/11/2018 03:51:44
: : 05/11/2018 04:53:25
: : https://goo.gl/Fa43Sk 政黑板發文
: : 使用IP:126.66.107.120
: : IP來源:日本 軟銀 https://goo.gl/zTPK4A
: : 使用IP時間:
: : 05/11/2018 03:05:00 起
: : 05/11/2018 03:12:11
: : 05/11/2018 04:20:13 迄
: : 從時間點來看,05/11/2018 03點至05點,askingts 所使用的IP
: : 有台灣跟日本,按理來說,應該不可能同時出現在台灣跟日本兩
: : 地。
: : 請 askingts 說明是否使用跳版IP,若無合理解釋,將依政檢版
: : 規第三-6條規定辦理,不受理本檢舉案。
: 第三章 檢舉文管理辦法
: 6.不受理政黑板永久水桶使用者、站方公告之不受歡迎使用者或疑似ID、以及使用跳
: 板ip或代理伺服器或海外IP明顯得知為跳板之使用者之檢舉。(跳板ip、代理伺服
: 器由板主認定。)
: 拎北之前玩日本網站www.dmm.com之網頁遊戲
: www.dmm.com有擋非日本之玩家 拎北開vpn老是忘了關掉
: 誤連上ptt才有此海外ip紀錄
: 還有拎北於此串的檢舉案已經為台灣拎北慣用之ip
: 並無違反政檢版規3-6明顯得知為跳板之使用者之檢舉
: 因為這串檢舉案並非使用vpn 而是使用台灣拎北慣用之ip
: 並非政檢版規3-6云:"明顯得知為跳板之使用者之檢舉"
: 追跡ip仍可以從這串檢舉案拎北所用之台灣慣用ip探查到為拎北本人
: 因為此串檢舉案為拎北所使用之台灣慣用ip 已非3-6:明顯得知為跳板之使用者之檢舉
: 跟政檢版規3-6並無違背
: 白話一點講:
: 拎北已經使用台灣ip發這串檢舉文 = 並非明顯得知為跳板之使用者之檢舉
: 這串檢舉文拎北使用台灣ip具名檢舉 -> 並非明顯得知為跳板之使用者
: 明顯得知為跳板之使用者 -> 必須連檢舉案也用vpn
: 請政黑現任版主AskWhat或其他版主 發表你對明顯得知為跳板之使用者之相關定義
→ bob120400: 還在硬拗 加拿大ip也是玩遊戲嗎XD05/13 13:27
→ bob120400: 還有 原告檢舉我的該文章 的確就是使用日本IP發文的05/13 13:30
→ bob120400: 光是查詢一下原告以前的文章 就知道他不是單純誤連了05/13 13:35
→ bob120400: 明顯就是跳板使用者 無誤!05/13 13:36
→ bob120400: https://i.imgur.com/ptv1J1Z.jpg05/13 13:42
→ bob120400: 澳洲XD05/13 13:42
ptt id bob120400 你在造啥謠
拎北明明是用日本ip玩dmm網頁遊戲 怎麼可能用澳洲ip
在你那張圖 拎北ip= 114.151.47.80
是用這ptt網址 拎北所寫的文章:
┌─────────────────────────────────────┐
│ 文章代碼(AID): #1QnByT4u (HatePolitics) [ptt.cc] Re: [新聞] 台嫌犯送中國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22843421.A.138.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93 Ptt幣 │
└─────────────────────────────────────┘
https://www.ipqualityscore.com
/free-ip-lookup-proxy-vpn-test/lookup/114.151.47.80
上面連結之短網址: https://tinyurl.com/yd3epypz
明明是日本
還有ptt id bob120400 你說拎北用加拿大ip 請拿證據出來
如果你引用的圖片竄改拎北的ip位址 而被拎北實際造訪該網頁發現的確如此的話
這種有證據力的東西若被你竄改
拎北必告你 刑法-偽造變造私文書罪
還請ptt id bob120400 切勿自誤
刑法-偽造變造私文書罪 比 公然汙辱罪 重的多
作者: bob120400 (花滿樓)   2017-05-13 13:27:00
還在硬拗 加拿大ip也是玩遊戲嗎XD還有 原告檢舉我的該文章 的確就是使用日本IP發文的光是查詢一下原告以前的文章 就知道他不是單純誤連了明顯就是跳板使用者 無誤!https://i.imgur.com/ptv1J1Z.jpg澳洲XD我是直接截圖的 關我屁事喔 Dhttps://i.imgur.com/AoGeFzK.jpg你要去告那個查詢網站嗎XD如果你好好的求求我 或許我會考慮一下XD你現在是毀謗我造假嘍XD?你影射我造假你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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