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PLsea (人海)
2017-03-09 09:41:34本人檢舉了elhazard01 公開侮辱本人, 前後共檢舉了五篇.
分別是
#1Ojdf0pG
#1OkDz0_J
#1OksdkOB
#1Oksil5S
#1OIWIH_1
其中第一篇到第四篇, 版主都有受理!!第五篇是 [被檢舉人 elhazard01] 自行反駁.
請問版主前四篇都有通知 [被檢舉人elhazard01] 嗎?
因為 [被檢舉人elhazard01 ] 一直控訴本人沒有通知 [被檢舉人elhazard01 ].
請問通知 [被檢舉人] 是 [檢舉人] 的責任?
根據政檢版第三章審理流程第3條, 版本宣告受理後, 將在文章前面註記為m
並請被告在24小時內在檢舉文提出反駁.
如果依據第3條, 是由版主通知被檢舉人 [ elhazard01 ] 反駁.
而非檢舉人.
本人認知是否正確?
3.板主宣告受理後,將在文章前面註記為m 並請被告在24小時內在檢舉文提出反駁。若被告正被水桶中,則由板主信件, 提出反駁。放棄反駁者,不另外給反駁機會。
作者:
PPLsea (人海)
2017-03-09 09:56:00也就是說版主應該有發信給被檢舉人囉...
作者:
godispower (親愛的 .別鬧了)
2017-03-09 10:37:00不想受辱,自己要檢討文章質量,發文討人罵然後來檢舉,你自己不覺得這是浪費資源?還是這是你的工作?
作者:
PPLsea (人海)
2017-03-09 10:56:00版主的意思就是, 你可以針對我的發文, 但是不要人身攻擊.如果罵我的文章很爛. 文筆很爛. 論點很爛. 我覺得都ok啊.但是如果人身攻擊就不行. 謾罵. 侮辱. 誹謗. 你會忍受?不然你發個文, 我來罵你, 但你不要檢舉我噢.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7-03-09 11:52:00god的邏輯讓我笑了~
作者:
PPLsea (人海)
2017-03-09 12:46:00我是希望某e能來看這篇!免得我要解釋他又不聽!又要檢舉我!
作者:
PPLsea (人海)
2017-03-09 12:50:00最近版主很忙,只有S審理!其他都沒空!
作者:
godispower (親愛的 .別鬧了)
2017-03-09 14:20:00愛笑請便,有些id真的不能理性溝通,發那種討噓文來惹人幹譙,數年下來,似毫未變,污辱人的,該檢討,送進官司是剛好,但發這種討噓文的,是不是該自己反省一下,為什麼一發文就惹人反感?
作者: pttkakac (luluman) 2017-03-09 14:50:00
pplesa還好吧..反感是因為政治立場不同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7-03-09 15:41:00討噓文就噓罷了,政黑都被你們搞到開放噓文了還要怎樣?真要辱人根本不會分好文劣文,重點是你想不想或是文字技巧罷了。再好再有理的文,刺到痛處還不變討噓文?真的辱到人,就版規處置罷了怎會反而檢討其發文者來著?怎?我的邏輯好不好笑?
作者:
PPLsea (人海)
2017-03-09 16:11:00有些人就是看不得別人過太好!
作者:
godispower (親愛的 .別鬧了)
2017-03-09 22:15:00說了,愛笑請便,反正無法理性溝通,基本上發廢文也沒說不可以,繼續去討噓吧,看來某群id 很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