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版規3-1若屬1-5建議採微罪不罰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6-05-07 01:15:18
※ 引述《m195566 (中正馬奶)》之銘言:
: (講真的,雖然不是直接指定ID,但是很多謾罵的,一罵就是超長幾十行,真的影響閱讀)
: (建議非針對性的攻擊性推噓文同一篇同一ID應該也有上限,好比5次,跟PO文上限一樣)
: 明顯違規就是直接捅了,也沒什麼好解釋的
: 另外,對於"對於檢舉之內容認定不構成違法者,由認定權人公開回覆並說明其理由"
: 如果有人認為符號標示"未達程度"還不夠清楚
: (我是覺得夠了,因為理由就是未達程度,符號跟文字還不是一樣意思)
: 這一點,這在八卦的做法很簡單
: 理由就是就是打兩個字"未達",舉例如下
: https://www.ptt.cc/bbs/GossipPicket/M.1461840109.A.1AD.html
: 不然每一篇都要解釋,版主也太多事情要寫了
『未達程度、違反版規、沒有違規......等』,這是判決結果,不是判決理由....
不要把站規當白痴....
站規規定認定權人須對判決結果(違規與否)提出說明理由.....
本人提出檢舉,少說也幾百個字.....版主弄個符號就想判決了?
版主若不想說明理由,可以不要判決,
認為事情太多,可以不要當版主......
要不然就去要求站長改站規,以後判決只要判決結果,不用說明理由....
否則版主只寫判決結果,不說明其為何這樣判決的理由....
可是違反站規的......
可以去參考一下版務站長、群組長、小組長怎麼判決的.....
他們會比版主細漢,判決就須要寫一堆理由,版主用符號就好?
版主若不想說明理由.....申訴到小組那邊....應該先判版主違反站規,
再要求版主敘明判決理由......
作者: truewater (記得我愛你 )   2016-05-07 01:20:00
這個我前面也有提到受理或不受理的回應也很糟糕 然後pink版主在當事人未抗辯前就先說自己的立場 這個執行判決的水準與素質真的是.......另外911被檢舉篇數超過好幾篇 請問一個引戰謾罵的處罰是一個月 為何合併執行還是一個月?版規似乎沒提到一罪一罰或是能合併處理 那只判一個月是否太過草率
作者: m195566 (中正馬奶)   2016-05-07 01:23:00
問題是,站長也允許(未達)兩個字當作判決理由啊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6-05-07 01:24:00
有版務站長的判例嗎?
作者: DJSHD2 (GalaxyExplosionote7)   2016-05-07 01:24:00
如果指的是同一件事 那一定是只會執行一次啊 又不可能合併
作者: m195566 (中正馬奶)   2016-05-07 01:25:00
如果理由就是"未達",就標示或是寫"未達",就是這樣啊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6-05-07 01:25:00
例如:判決未違規....判決理由:未違規.....
作者: m195566 (中正馬奶)   2016-05-07 01:26:00
這在八卦版就有例子啊,版判的理由是"未達",為啥不行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6-05-07 01:26:00
判決違規......判決理由:違規.....
作者: m195566 (中正馬奶)   2016-05-07 01:27:00
不能說應為理由精簡,就是不行,判決又不是比字數
作者: POWER911 (柯黑)   2016-05-07 01:27:00
沒差拉 我準備好讓一群綠營 來這陪我了 接招吧通通3-1標準我被桶的標準1:40分會出現第一波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6-05-07 01:28:00
請版主說明的是....為何判決"未達".....
作者: POWER911 (柯黑)   2016-05-07 01:28:00
多捅我久一點不在乎了 我把這當家了
作者: m195566 (中正馬奶)   2016-05-07 01:28:00
如果八卦版可以用"未達"當理由,為何政黑不行?
作者: m195566 (中正馬奶)   2016-05-07 01:30:00
這很像迴圈,理由就是"未達",又問請說明理由......
作者: truewater (記得我愛你 )   2016-05-07 01:30:00
911你可以先寫信跟版主溝通 再去組務申訴 不過我覺得你輸的機率很大
作者: POWER911 (柯黑)   2016-05-07 01:30:00
沒打算申訴 照我被捅的3-1標準全部拖過來陪我
作者: m195566 (中正馬奶)   2016-05-07 01:31:00
那你就申訴吧,但是不能限制版主不能用"未達"當理由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6-05-07 01:31:00
會說成迴圈,是你邏輯錯亂把 判決結果 當 判決理由....
作者: POWER911 (柯黑)   2016-05-07 01:31:00
我寫信了 沒理我 我也不想沒證明去告版主1:40就知道了 3hr 第一波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6-05-07 01:32:00
版主不處理,本人只好先檢舉版主違反站規....
作者: POWER911 (柯黑)   2016-05-07 01:33:00
a大你做你的 我會照我被桶的標準要求他 執行版規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6-05-07 01:33:00
本人也想知道.....判決一個字也沒有....是不是符合站規?!
作者: m195566 (中正馬奶)   2016-05-07 01:33:00
我不相信版務讓八卦用"未達"當理由,但是不準政黑用
作者: truewater (記得我愛你 )   2016-05-07 01:35:00
未達這個我覺得還好 但是有些行為我是覺得很誇張
作者: m195566 (中正馬奶)   2016-05-07 01:35:00
你最多只能建議打出"未達"的字,但不能說理由不能是"未達"
作者: opthr1215 (天天)   2016-05-07 01:35:00
有人的數學好像不是很好,連三個小時都不會加......
作者: POWER911 (柯黑)   2016-05-07 01:37:00
opthr1215檢舉版版規5-2 你列在我第2波
作者: opthr1215 (天天)   2016-05-07 01:38:00
去啊......
作者: POWER911 (柯黑)   2016-05-07 01:38:00
這邊不是政黑 看好版規在發文我會 不過受限3hr 你是第2波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6-05-07 01:38:00
那檢舉人可以請版主說明一下為何 未達 嗎?
作者: m195566 (中正馬奶)   2016-05-07 01:38:00
組務允許八卦用"未達"當理由,憑甚麼政黑不行?這沒道理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6-05-07 01:39:00
那違規者可以請版主解釋一下為何違規嗎?
作者: POWER911 (柯黑)   2016-05-07 01:39:00
連三個小時都不會加.<<<去抗辨吧依規定你被舉發你自動來這抗辨不用跟我說
作者: opthr1215 (天天)   2016-05-07 01:39:00
你慢慢檢舉,真是浪費生命。
作者: m195566 (中正馬奶)   2016-05-07 01:39:00
但是要是有人要求要多說明,版主當然得說明
作者: opthr1215 (天天)   2016-05-07 01:40:00
我告訴你,我連抗辯都懶,因為我不信能成案。
作者: POWER911 (柯黑)   2016-05-07 01:40:00
不關你的事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6-05-07 01:40:00
版主既然得說明,為何一開始不說明?當人家是他肚裡的蛔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6-05-07 01:41:00
蟲嗎?
作者: agwolf11 (蠢蛆蛆)   2016-05-07 01:41:00
沒有理由其實很難讓人判斷板主尺度
作者: m195566 (中正馬奶)   2016-05-07 01:42:00
硬是不准用"未達"當理由,也太超過了,因為理由就是未達
作者: abcd5566 (aa)   2016-05-07 01:43:00
光一個微罪不罰 要讓多數人陪你就不可能啦
作者: opthr1215 (天天)   2016-05-07 01:44:00
他根本就以為,只要有人跟他對話,都是引戰XD上一篇檢舉文明明就10點04分發的,加三小時竟然變1點40好好笑。我本來是不想說這麼明白的,不過有人好像真的不懂自己
作者: m195566 (中正馬奶)   2016-05-07 01:45:00
你當然有權利要更多說明,但版主也可以就是說就是未達
作者: opthr1215 (天天)   2016-05-07 01:45:00
哪裡加錯呢。
作者: abcd5566 (aa)   2016-05-07 01:46:00
更何況多數人有阻卻違法事由
作者: m195566 (中正馬奶)   2016-05-07 01:46:00
你有權利上訴檢舉,可是那就是看組務,但我覺得不會過
作者: opthr1215 (天天)   2016-05-07 01:47:00
@AskWhat 我覺得你們講的各有道理吧,就像你某個科目被教授當掉,教授的理由可以說你上課未達。但教授也可以更詳細說明,例如是哪個時候上課未達。那你當然也能說,未達是結果,不過同樣的我也可以說詳述哪個時間點未達是結果。結果跟說明,本來就是一體兩面的,主要還是在站務接不接受這樣的陳述,把這樣的陳述定位為說明。
作者: POWER911 (柯黑)   2016-05-07 01:50:00
opthr1215你第2波4:50分我會告你
作者: opthr1215 (天天)   2016-05-07 01:51:00
不用在那放話啦,要檢舉就去,沒在怕。
作者: POWER911 (柯黑)   2016-05-07 01:52:00
沒放話 是告知
作者: m195566 (中正馬奶)   2016-05-07 01:59:00
簡單說,也許"未達"太精簡,但我是不相信組務不準政黑用"未達"當理由,但卻讓八卦可以用。你當然可以要求更多說明,但版主不一定要給你更多理由,他回覆還是可以繼續講,判決理由就是我認為未達標準。你不爽可以繼續向上檢舉,這也是你的權利。反正就看組務。
作者: POWER911 (柯黑)   2016-05-07 02:01:00
等我告發幾次政黑版 版主沒按版規規定處理版務我會去告發版主的版主最好是照版規執行 不然我會有充份的理由 舉報版主
作者: godispower (親愛的 .別鬧了)   2016-05-07 02:24:00
一陣子不見. 政黑好熱鬧.
作者: rayven (擲筊才是真正雲端運算)   2016-05-07 08:45:00
我之前別板兩次申訴都是一行文被打發掉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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