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
Submit
Submit
選擇語言
正體中文
简体中文
PTT
HateP_Picket
[建議] 關於「言語攻擊板規」的判斷標準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5-06-11 00:06:21
第三章 言語攻擊板規
4.禁止攻擊特定對象(ID)或暱稱代稱特定對象並攻擊(客觀可得知指稱對象)
判例:
#1LU41-K4 (HateP_Picket)
hw102050版主的判決:
特定對象(ID)不成立,原文並未見到任何ID
暱稱代稱特定對象不成立,原文並未見到任何暱稱或代稱,且此代稱可客觀得知指稱對象
==============================================================================
個人認為如果是這樣的判決標準,那應該版規不用寫那麼長......
只要寫『禁止指名道姓地(明指出ID)攻擊版友。』即可,其他都可以不用寫.....
每個版主有自己的判決標準,這樣的判決標準,未嘗不可...
但可預見的未來,政黑板就會允許有人說:
上面的推文真是弱智....
這種判決實在白癡...
這樣的發文,只要狗畜生才寫得出來......
這樣低能的建議,腦子壞掉才會講得出來..
等
等
等......
以上這些都沒指名道姓、指出ID....
全世界都知道在罵誰,但只有版主都看不出來是在罵誰....所以無規可罰....
我想將來會爭議不斷,有關第三章言語攻擊的版規,也用不著,
因為,恐怕只有白癡或是明知故犯的人才會違規。
如果這是版主群想要的結果,將來版面可能會非常混亂....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5-06-11 11:24:00
僅能對政治人物及政治團體發表評論, 且不得用任何代稱如何?
作者:
CREA
(黒髪ロング最高!)
2015-06-11 11:32:00
這種建議 廢到板主不需研議 依據
#1LU41-K4
未出現ID 沒事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6-11 20:58:00
事實上你說的東西 我有預期到的 而且當初覺的這樣可以當初發想是 畢竟是黑特板 又是政治屬性 火藥根本滿棚難免會有那種 踩線的攻擊 或是 被釣魚釣上得攻擊所以才想 盡然都要黑特了 就放寬一點吧…--不過畢竟最近也發生這麼多事 這點我會考慮是否多管制一針對內容的貶抑不管 但是針對人的採實質/抗辯去判斷EX:這種判決實在白癡... 針對判決貶抑 無罪EX:這樣的發文,只要狗畜生才寫得出來......客觀可知針對 發文者罵狗畜生 有罪EX:這樣低能的建議,腦子壞掉才會講得出來..低能建議 內容貶抑無罪 腦子壞掉針對發文者 有罪大概下板想往這方向走
作者:
Fant1408
( )
2015-06-11 21:30:00
其實可以看之前判例 有版友經過充分舉證後就算沒直接點名 後來也是被抓到 水桶判決成立
作者:
HelloLadies
(HelloLadies)
2015-06-12 00:54:00
可是HW,你兩次回絕我申訴都不是向你說的那樣判的喔?希望您不是判決的時後說一套?在這又說得很好聽另一套
#1LU41-K4 (HateP_Picket)
#1LTkW6qO (HateP_Picket)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6-12 01:35:00
你有看到我的推文嘛? >>大概下板想往這方向走現在組務命令明文判決 我依循命令 但如果你不符可以上訴至於我下板想怎麼修正板規 跟我現在怎麼判 是兩回事希望這樣解釋可以讓你了解… 應該吧
作者:
wac08
(█████)
2015-06-12 02:38:00
這麼想請我吃水桶就上訴咩 反正有小幫手會替你推想版規
繼續閱讀
[公告] 歡迎大家給予政黑版規及版務上的建議
Fant1408
Re: [申訴] fant1408 #1LTlJv7W 判決
hw102050
Fw: [檢舉] #1LR6n0UE appoo 第四章板規
jobli
[建議] 板規 - 個資法相關
gun5566
[公告] 政黑檢舉板犯規紀錄彙整_20150605
hw102050
[檢舉] #1LSaOvPS hw102050 7-2
HelloLadies
[建議] 關於此次判決爭議
mshuang
[申訴] fant1408 #1LTlJv7W 判決
HelloLadies
[檢舉] #1LS5nv_w wac08 3-4
HelloLadies
[檢舉] #1LSaOvPS HelloLadies 7-2
wac08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