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1KuN2k53 coober 違反3-2-E等

作者: lovebbcc (花本はぐみ最高...)   2015-02-17 17:03:37
一、檢舉人ID:lovebbcc
二、被檢舉人ID:coober
三、違反板規:3-2-e 3-2-1
第三章 一般罰責性板規
2.發表文章或推文內容禁止事項。
e.以任何型式攻擊本板與全體板友、點名本板針對板內任何板友集合的引戰或攻擊
行為、點名政黑板討論看板之既存現象(例如非回應引用文章時討論看板出現的
文章標題或內文、或非同討論串回應論點情況下討論板友所持之意見)或未來走
向(例如提出政黑板應行使的政治行為)、未明確指稱對象之引戰或攻擊行為(
引戰或攻擊行為後才補充指稱對象亦會處以警告以上處份)。違反者處以水桶
15~180天。
i.對於討論區以及特定政黨支持者,禁止使用代稱(允許中性以及合理的簡稱,如
隔壁板、藍軍、綠軍)。若使用代稱同時(或之前)未明確指稱對象視為針對討
論區或特定政黨支持者。若為第一人稱不涉及任何第三人的自述不受本條限制。
違反者處以水桶10~60天。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
│ 文章代碼(AID): #1KuN2k53 (HatePolitics) [ptt.cc] Re: [黑特] 蔡委員 有證?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424060590.A.143.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83 Ptt幣 │
└─────────────────────────────────────┘
● 445 5 2/16 coober R: [黑特] 蔡委員 有證據就拿出來
1.違反3-2-E部分
作者 coober ()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Re: [黑特] 蔡委員 有證據就拿出來
時間 Mon Feb 16 12:23:07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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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馬狗會治國這種笑話 在9.2%眼中依然是深信不疑的
版上許多馬迷被酸到無法面對現實的時候 就是轉戰粉絲團取暖
邪教教眾需要的是教主與親衛隊出來高呼口號
而不是告訴他們真相
2.違反3-2-I部份
→ coober: 因為9.2還是需要靠他身上溫度取暖阿~ 02/16 12:27
→ coober: 聽不懂嗎?? 不是大家 而是9.2需要取暖阿 02/16 12:29
→ coober: 在9.2心中 大家就是9.2 02/16 12:30
→ coober: 嘿嘿~ 就是樓上這種說法 9.2需要的就是這種~ 02/16 12:37
若要檢舉相同ID多項違規 請自行依順續延伸第三與第四項)
本說明列檢舉人查知後可直接刪除
作者: Enter1942 (1942年的進入鍵)   2015-02-18 07:06:00
coober 違反3-2-e 警告乙次違反3-2-i 有四次違規警告兩次查coober 已於#1KuNfsXv (HateP_Picket) 有警告乙次合計警告四次轉換為水桶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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