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政檢板規三-4違反站規,請版主修正。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4-03-30 15:38:18
現行政檢板規三-4提到:
檢舉人提出政黑板內之違規檢舉時,需檢附檢舉違規事實發生之發、推文時間點前
三日(72hr)內於政黑板有意義的發文或推文三篇之文章代碼,由板主認定具有意義
後檢舉案方屬有效。
論點如下:
一、版友的檢舉、申訴的權利源自站規。
版友的檢舉、申訴權利,法源依據來自「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其中第二編 第二章 第十條提到:第六條所訂各項違規行為中,除涉
及特定個人權利,須由權利人自行提出或授權提出外,任何使用者皆得
向認定權人提出檢舉。
關鍵字:「任何使用者」皆得提出檢舉。
二、版主有何權力限縮版友的檢舉、申訴權?
翻查站規「板主權力義務規範」第二章中所提到版主的各項權限有看板
文章管理權、文摘收錄權、文章保留權、看板隱板權、制定板規權等19
條,但就是沒有縮限版友檢舉、申訴權利的權限。
根據版務站長公告:#1J7e14L2 (BoardCourt),其中提到:
若群組長/小組長認為有限制使用者申訴權利之必要時,應以站規授權
範圍為限,並公告說明之。
版務站長說得很清楚,使用者的申訴權利是很大的,只要站規沒有授權
去限制使用者的,群組長/小組長均不能限制,擅自制定的群組規定、
小組規定,只要沒有站規的授權,皆屬違反站規,且為無效。
本人認為版務站長的意思是使用者的申訴權利既然來自站規,那麼能縮
限、修改的,也只有站規,不是群組以下位階的規定所能干涉,因此,
就連群組長/小組長也不能限制使用者的申訴權利,版主如何可以?
綜合上述二點,請問版主,要求版友檢舉前,先檢附有意義之文章代碼
,且還要讓版主認定為有意義,才能檢舉的板規,是依據哪一個站規所
授權的?哪一條站規規定版友須先發文(或推文),才有檢舉/申訴權
利的?
如果有,還請版主告知,若沒有,請修正政檢板規三-4。
以上,謝謝。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3-31 14:33:00
《登入次數》229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4頗呵,權力很大沒錯,不過養了堆帳號專門拿來檢舉那就不知道是要正常使用看板,還是幹什麼見不得人的勾當了。何況關乎個人的人身攻擊方面,也沒叫你付帶這個條件。如果有些人是為了使用檢舉讓反對他意見的人全部噤聲達到一言堂的效果,這種愛搞事,又死要面子的行為那該給個什麼形容才好呢?
作者: YYOO (回游魚のキャパシティ)   2014-04-01 16:12:00
好朋友喔?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4-01 17:03:00
BoardCourt部份看起來只提到[申訴]權力 與[檢舉]權力何干?抱歉 BoardCourt 判決公告所回應的原案 看起來並沒有列入檢舉的部份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4-04-01 20:05:00
都已經把站規對申訴的定義給版主了,版主還能視若無睹?版主乾脆說站長那個公告是給群組長跟小組長的,沒有提到版主,所以版主可以不用管站規有沒有授權,直接可以限制使用者的檢舉權好了。版主要玩文字遊戲也可以,檢舉權同樣來自站規,站規說的可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4-01 20:10:00
剛好又是ask開頭的,看了就頗呵。你這麼需要檢舉讓人閉嘴喔?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4-04-01 20:14:00
是"任何使用者"皆得檢舉,版主制定的板規可以違反站規嗎?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4-01 21:32:00
對呀!有人是來黑特政治的還來檢舉的?我都搞不懂了。檢舉文發的比推文還多是那招?直到某人被清盤為止,600篇檢舉文,他就佔了近40篇,還不含刪掉的,如果再套上版規規定失敗十天CD,每次一天CD,你這檢舉量是????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4-02 16:45:00
[任何使用者皆得檢舉]這句話其實有問題 因為站方為一些看板所開的的檢舉板面 是可以設定不同的上站次數限制與退文數門檻 實務上各看板所運行的制度就已經遠離[任何使用者皆得檢舉]這個主張了
作者: lovebbcc (花本はぐみ最高...)   2014-04-02 21:51:00
ASK老朋友 換ID不換IP很好認 當年為啥限制檢舉忘了嗎就事有一群以檢舉為樂天天檢舉怕板主吃飽了撐著的檢舉王然後檢舉玩不福又大搞申訴大戰 弄到正黑板主沒時間管板美每天對付這些人就好了 阿那些人就是你啊....來猜猜你換ID的原因 上次的ID不能選版主 這次想選了對吧所以只好用真實身身分註冊這樣?這些都算跟板務有關的事情吧 當然你會檢舉也是意料中的事幹嘛這麼累 想挑戰版主甚至上來當你說了算的就講明的嗎看在往日的"情誼"上說不定我還會投你一票呢XD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4-03 15:28:00
1. 您已經接受[任何使用者皆得檢舉]為假議題 故板主設定其他檢舉門檻 已沒有根本上的問題2. 請舉出站規哪邊有說[不得設定上站次數以外的門檻]來限制檢舉權站務對於他人申訴案的判決不是給閣下這樣隨意擴大解釋的 有認為板規已違反站規的話 請依規定申訴 謝謝
作者: lovebbcc (花本はぐみ最高...)   2014-04-04 16:43:00
喔喔放話要上組務了 最近怎麼這些人這麼愛上組務啊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4-04 21:03:00
說到上組務...我突然想到某件事就跑去確認了一下 原來水桶是乙年啊... 那一切就都說得通囉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4-04 21:17:00
你發現的太慢了。
作者: hoyunxian (WildDagger)   2014-04-04 22:38:00
IP前兩個相同,但是後面不一樣耶......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04-07 15:26:00
同一個子網域 現在還在用SEEDNET的人不多了 又會上政黑的那個組務版ASK1234的水桶也解了吧(還是又被桶了>??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4-08 21:57:00
我就用SEEDNET (哭哭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4-04-10 12:06:00
#1JH9iJS5 (L_SecretGard)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