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幹

作者: Wolfgang9527 (Madao)   2022-03-30 22:29:46
知道讀書的重要了吼

林男在愛車被執行「死刑」前,將相當於車價100萬元的權利賣給原姓男子,2人一起聲請
緊急處置並提起訴願,還找立委幫忙從法令是否有瑕疵的角度介入,仍無法挽救愛車被銷
毀的命運,2人怒告主管機關交通部與台北市裁決所阻斷人民合法救濟權益,要求賠償共
1500萬元。
法官審理認為,沒入處分是台北市裁決所依法所為,且經林男提起行政訴訟判決處分合法
確定,裁決所依法執行銷燬並無違失,交通部在本案不是受理訴願機關,林男2人也無法
舉證真的有送訴願書給交通部,但林男2人當時仍有相當救濟管道,沒被阻斷,只是提出
的理由都被駁回,據此判本件求償全部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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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審理認為,沒入處分是台北市裁決所依法所為,且經林男提起行政訴訟判決處分合法
確定,裁決所依法執行銷燬並無違失
交通部在本案不是受理訴願機關,林男2人也無法舉證真的有送訴願書給交通部,但林男2
人當時仍有相當救濟管道,沒被阻斷,只是提出的理由都被駁回,據此判本件求償全部
敗訴。
呃...亂跑一通
你告到交通部幹嘛 該告到行政處分做成的機關啦
好 你告到台北市裁決所 這就對了
然後所依法所為,且經林男提起行政訴訟判決處分合法確定,裁決所依法執行銷燬並無違

然後呢
法官判你敗訴
你應該上訴到高等行政法院 (行政法院只有兩等
而不是送訴願書給交通部
最好笑的是 也無法舉證真的有送訴願書給交通部

所以我才講讀書很重要
要不然咧 一千五百萬的跑車變廢鐵
白痴喔...
都送法院了還提訴願
什麼都不懂 啊~不會去問一下律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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