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活該啦

作者: Wolfgang9527 (Madao)   2020-04-17 10:23:16

看到這個
基隆市43歲男子陳青旭在4年前積欠1萬8千多元的交通違規罰鍰,因遲未繳納,導致市價約250萬元的3樓透天厝在去年底遭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
查封,今年1月以135萬元的賤價法拍出去,4月底若不搬走,公權力將強制處分;他無法接
受,批評政府執法違反比例原則,泣訴祖先留下來的房子「被政府這個強盜搶走」、「逼
我帶全家人去死!」
陳青旭受訪時聲淚俱下地激動控訴,表示被查封的名下唯一房產是位於基隆市中山區中山
一路巷弄內、約36年屋齡的3樓透天厝,每層僅約12坪,市價約250萬元,當初是他阿公購
入的「起家厝」,他年輕時與妻子離異,家中有70歲的母親及就讀高三的女兒、高一的兒
子,一家四口靠他到工地做粗工,有工作才有薪水,日薪約1800元,因為名下有房子,無
法獲得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補助,每月領取3800元的特殊境遇家庭單親扶助金(每名小孩補
助1900元)。
....
四年前欠一萬八 你日薪一千八 四年還不起!?
然後呢 政府公布內容
柯玉倫今則提出卷宗,釐清執行過程。她指出,陳男從2006年起違規多次,如無照駕駛、
超速,甚至酒駕等,其中部分違規還是由警方攔停,地點還有幾次在住家附近,明顯知道違
規事實,但經監理站多次催繳,陳始終未出面繳交罰單。

到底是誰 呷郎夠夠 欠一萬八罰單 欠了十四年吶 2006到2020吶
然後呢
陳青旭說,他不常在家,兩個孩子去上課,催繳的掛號信都是母親簽收,母親識字不多,
簽名還要想一下姓名筆畫怎麼寫,事後都沒告訴他有掛號信,他詢問行政執行署基隆辦公
室,對方回說已經寄了11次雙掛號催繳通知,「封條寄在郵局,是你自己沒來領!」並說
今年1月已和第3拍標得的買家辦好產權過戶。
他指控說,調閱卷宗發現,執行官竟然直接找鎖匠闖入屋內拍照,而且未依規定貼封條,
執行官在他質疑後才宣稱沒貼封條的法律執行效力一樣;他憤怒地說:「有貼封條起碼讓
我知道家有危險了,要趕快繳錢,判死刑之前至少告訴我一聲吧?」
好...
看看政府說法
柯玉倫指出,宜蘭分署2015年12月收案,扣除執行期屆滿案件,還有1.8萬罰單欠繳,因
此收案迄今,以2次平信、11次雙掛號,通知其繳款,每次公文書信均由陳母簽收,但直到
查封前,違規部分仍未繳款。
柯玉倫指出,在法拍房屋前,曾調查陳男存款、動產等情形,從對他侵害最小的部分開始
查扣,但陳名下並無存款可供扣抵,因此前年2月,與書記官、監理站、地政事務所等單位
,到陳男家中查封房子。
她說,查封過程都有員警、鄰居、監理站等人到場,都有拍照、簽名存證,陳男說未看到
封條,她並不清楚狀況,若損毀封條,也須負有罪責。

哇塞... 一群人 包括警察都來了 還不知道喔 重點是還有拍照咧
老母親都不知道!?
不要說陳母失智 或是 有什麼頭腦有問題喔
WHY?
老母下跪 盼全案有轉圜餘地
70餘歲的陳母,今到宜蘭分署陳情時一度下跪,盼全案有轉圜餘地。原先陳志龍等人盼承
辦執行官出面對質,釐清案情,但分署憂心場面失控,先將家屬安置於會議室,由分署長
洪景明出面解釋。

那母親頭腦沒問題 你家不只來一堆人 還來了警察 你還不知道
更別說 之前掛號都寄了十一次
幹你娘的 你家真神奇 每個月水電費電話費帳單都看得到 政府的 法院的 信件就看不到!?
哇塞
老母親真狠 只要看到法院跟政府的掛號信 全部簽收後 偷偷丟掉!?

就臉皮厚嘛
然後呢
聲援陳男的陳志龍質疑,陳男當時屋內剛添購家具、電器,為何不查扣屋內動產,且查封
當天,屋內外也未貼上封條,僅以公文通知,就直接拍賣房子,顯然不符程序及比例原則

柯玉倫澄清,執行動產需要移送機關申請,當天到場時,屋內家電等動產明顯老舊,依照
行政執行法,若價值不足清償,不能送交執行,且日常生活所需之物,也不能扣押執行,這
是法律有明文規定。
看看他家裡的擺設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_3CZyI8_ow
裡面有什麼東西值錢的
唯一可能賣的 就只有電視了 可是呢 那螢幕比我家還小 那折舊後就不用講了
重點是 有人買就偷笑了 好不好

只能說白痴啊
想投機吼 想偷雞摸狗喔
想說 我弱勢 沒錢繳 政府也拿我沒辦法吼
一萬八 給你十四年還吶...
什麼是比例原則
兩個要點 1.達到目的 2.對於相對人最有利的方式 (換言之 就是損害最小
所以 第一項就是我要拿回1.8萬啊
但是 對方都不回應
房子從查封到拍定前,只要陳男出面說明困難,她們都能協助處理,但直到房子法拍前,
陳都未出面。
賣動產!? 家裡就沒有值錢的東西啊
當天到場時,屋內家電等動產明顯老舊,依照行政執行法,若價值不足清償,不能送交執
行,且日常生活所需之物,也不能扣押執行
第二項 對於相對人最有利的方式
你是家庭經濟支柱 又不能 把你關起來 重點是 你就沒錢啊
把你關起來 也無法讓你成功還錢 而且會讓你的一家老小生活陷入困難啊
因此 只好拿你唯一值錢的東西了啊 對不對

不要給我說 為了一萬八 竟然把人家房子給法拍了
大哥啊
要不然咧
陳因名下無任何財產,也均未出面處理,才查封房子法拍。

那大家都不用繳罰單了啊 拖到2016還開始催繳 然後查封
然後 2020才法拍成功
那麼 交通違規 不用繳錢了啊 也不用去處理了啊 就擺爛了啊
對不對
反正 現在看得出來
那台大教授 打算往 行政程序有暇疪上面打啦
https://youtu.be/EHRkCNBeLgI
不過 我冏了
我光是看到 他比著黑板上的值日人員 問說 王淑芬是行政執行官嗎? 這裡有執行官嗎?
嗯.......
嗯..............
嗯...................
那一國的執行官還要待在櫃台值日喔... 冏
不太妙...
查了一下
前台大證據法權威.... 喔... 行政法相關的可能不太熟吧@"@
作者: ini (球)   2020-04-17 10:45:00
真的是活該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2020-04-17 11:00:00
不要被報導的文字影響 去除風向因素以後 就是活該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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