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已經說過,吵架文將鎖文處理,嚴重者將水桶。
惟近日仍有使用者發文吵架、影射他人個資、於他人文章下以推文等方式吵架.....
在此重申本板板規第壹章第二條、第貳章第二條之規定,
請雙方收斂,勿吵架或以其他方式明示、暗示他人個資。
壹、文章規範
第二條 爭議文 (水桶一個月)
攻擊他人(須當事人檢舉)、性騷擾他人、發表引戰之文章(包含吵架
),致有觸犯中華民國法律之虞。
貳、推文規範
第二條 爭議推文 (水桶一個月)
攻擊他人(須當事人檢舉)、性騷擾他人、引戰者(包含吵架),致有
觸犯中華民國法律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