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司法一條蟲與貪腐一條龍

作者: a3653658 (李敖)   2016-10-01 17: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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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3653658 (李敖)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司法一條蟲與貪腐一條龍
時間: Sat Oct 1 17:18:14 2016
~~~司法一條蟲與貪腐一條龍~~~
前面PO了首瞎歌~~~援交詐騙實錄
順手再寫一篇法評文
過去我寫過的司法評論文還少嗎!?
只不過再補一槍而已
從司法被政治綁架到恐龍法官貪瀆檢查官
到最高的釋憲
而不專業的立委們又立出可笑的惡法
這是司法一條蟲啊!
從上崩壞到下!
咱們號稱是民主法治的國家
我笑了!笑到跌倒在地!笑到槌地而泣!(這是笑到哭泣 也是哭笑不得的最高境地!)
我說啊~~~
民主是假的!法治也是假的!
就連狗官們常放的狗臭屁官話:"依法行政" 也是假的!
真實是違法亂政!
所以兆豐金控董事長可以任用一個超齡的不合資格的扁會計師張兆順
原本無給職的全都因為位置不夠分贓不均 所以改成有給職 通通給超高薪!
酬庸的月薪個個都是十幾二三十萬啊!甚至高達五六七十萬的也有!
你叫領22K的人情何以堪!?
底下階層的人辛苦賣命一年上下甚至兩三年 才能賺到你們這些無恥政客一個月的薪水
位置還是不夠? 他生出黑機關來 不當委員會 新南向辦公室...
就連行政院發言人也要打破體制 增設副發言人 好一個無恥的徐國勇啊!
幫政院化妝這麼輕鬆的工作 還需要代理人嗎!?需要秘書!?需要輪班上陣!?薪水還這麼高!?一個位置要了兩份薪水!
反正都是花國家的錢咩 不痛不癢!
華航罷工通通給糖吃(最近聽說跳票了!習以為常 詐騙政府咩) 收費員要五毛給一塊
散財童子是你 要人家共體時艱的也是你
你百日換三輛頂級座車 你喝高級紅酒 你吃法國大餐 你有御廚
你?個個吃香喝辣的 卻要全民共體時艱!?
要砍軍公教 要違背契約砍年金 錢不夠用還要拿癮君子開刀 一伸手一漲價就是前面八年的漲幅...
罄竹難書 氣的我牙都歪掉了 不小心又離題了!
民主說穿了不過就是兩個黑道幫派在火拼
綠色的天道盟與藍色的四海幫
外加幾個小幫派 在兩大幫派縫隙間求生存
自從2000和2008
今年2016第三次的華山論"賤"~~~超賤盃公開賽~~~操!果然是賤到登峰造極 無恥到爐火純青 小朋友不要學喔!人家叔叔可是都有練過的 臉皮比銅牆鐵壁還要厚 比防彈玻璃還要堅固!
年初的華山論"賤" 武林盟主的寶座第三度易主
由天道盟勝出
天道盟宗旨是打著天道的旗幟打擊天道 用轉型正義包裝的假面 卻不是正義 其目的只是在剷除異己 這就是黑道!
所以什麼阿貓阿狗都可以當個分舵舵主 只要他家世背景是幫派大老
不然立委小白兔只會讀稿的呂孫伶 她是何德何能!?
一個剛畢業從沒社會工作經驗的小朋友 第一份工作竟然就是"立委" 當選原因只是因為她有個好爸爸
還有蔡易餘又算哪根蔥!?也是因為他有個耍寶諧星的爸爸 昔日的立院三寶蔡啟芳
...族繁不及備載
選賢舉能!?只是個神主牌 供俸著的花瓶 與事實完全相反的一句笑話
選舉選的不是你的才德你的專業 選的是你的家世背景 你的金主金脈 你的厚顏無恥 你的詐騙術有多高超...
少數服從多數!?打群架啦 用拐子用大鎖議會是雞飛狗跳
多數尊重少數!?多數暴力啦! 用暴力強行闖關 通過惡法!
所以民主是假的!
至於法治!?
又是另一個天大的笑話了
新政府上台政院第一道命令就是對太陽花撤告
政治殺死了法治
只要你政治正確 只要你頂著台獨旗幟
你殺人放火 你姦淫擄掠 你貪污腐化 通通都是對的!
自有幫派集團為你護航
所以阿扁貪腐無罪 要特赦!
所以襲胸之狼陳維廷差點就要去選立委了(綠色政黨不明是非沒有對錯黑白顛倒咩)
只因社會輿論排山倒海才作罷
不然就很好笑了
國會殿堂當場變成國立頂級酒店 助理們全都是陪侍公主 錄取條件就是先讓陳小弟襲胸 胸型美彈Q可口不黏牙就會被錄取囉
還有呢這兩天小英給民進黨員的公開信就說了:憲法是個羈絆!
連總統都視憲法為無物了! 法治還能苟活嗎!?
於是乎總統黑手伸入司法干預個案:三審定讞的郭瑤琪 小英公然指稱不公不平不捨!
這種小鬼還有臉說要司法改革!?請鬼拿藥單! 他要的是改革成司法一條龍啦
立委修些惡法~~~像是顧立雄主導主審的不當黨產條例
然後搖身一變變仲裁官~~~不當黨產委員會主委
球員兼裁判啊!
顧立雄過往事蹟罄竹難書
幫貪腐扁辯論
還有個殺人犯殺人入監服刑出獄後再殺人 顧大律師依然幫他辯論再度不判死
所以呢 這連續殺人累犯關了再出來 如第三度再殺人 我說主審法官和顧立雄就是幫凶 他們間接殺人!
所以像小顧這種人 台大法律系畢業 知法玩法弄法於股掌間
最後修練成魔(咱們的政治被一大堆台大法律系這個罪惡訓練所撒旦養成班出來的"法蟲"給搞死了! 陳水扁陳致中馬英九蔡英文顧立雄...全都是台大法律系畢業的)
主審不當條例 隻字片語不讓(果然是學法的!) 最後拿著他自己創造出來的尚方寶劍~~~違憲的不當黨產條例
當起主委 對異己開鍘 所向披靡 無人能擋
他說查封就查封 他要凍結就凍結 不用經過任何司法程序 因為顧立雄就是上帝!
最後呢!?
被追殺的人想聲請釋憲!?
哈!大法官都將是小英提名的自己人 此路也將堵死!
這就是司法一條龍!
最後特偵組也廢了!
於是乎~~~
司法一條龍升級為大魔王:貪腐一條龍!
所以法治也是假的!
就這樣~~~
民主與法治相繼死於非命 接下來就是假民主與偽法治輪番啃食摧毀著台灣 最後就是台灣之死!國家之亡!
所以呢~~~
惡法亦法 也要守法!?
我呸!
前言過頭了
我又離題了
以下才是本篇法評文的正文
或許有假道學的衛道人士會抨擊我這是謬論文
但我自覺以下評論 義正辭嚴 慷慨激昂 無懈可擊
評人所不敢評 論人所不敢論
打破大家人云亦云的舊思想
絞斷大家行屍走肉的壞神經
~~~本文開始~~~嫖娼皆罰之我見
別自命清高 別道貌岸然 別當偽君子 假清高假道學
連食色性也你都沒聽過!?
民以食為天 飽暖思淫慾 => 這兩句千古名言道出:性是人的第二需求!
這是人性!也是人道!
這就是大自然!
千百年來都是如此!
古今中外都有性產業
無性無以繁衍後代
為了繁衍後代 所以人性本色!
禁色!?那是違反自然!
最好你一輩子都不嘿咻
別以為法律都是對的!
其實這惡法也是為了選票與大多數人錯誤的觀感
因為大多人都有另一半 這就是大票倉
所以犧牲了少數人 社會邊緣人或單身漢的人道就不是人道!?
何況有另一半的都還會偷吃了
卻禁止單身漢的淫慾!?
這本就是惡法!!
你有另一半"或許"無此煩惱(只是或許!因為需求大者欲求不滿者也會找野食吃!)
單身漢情何以堪!?
不給他發洩要他去強姦路人嗎!?
還是你願意提供你的姊妹女兒義務給這些人吃飽!?
如果連人家花錢買東西吃 你都不恥!?
那就請你提供食物吧!性的食物!
天之驕子者請別說出"何不交女友"之類的話
這就跟古代晉惠帝說過"何不食肉糜"是一樣的道理
不懂人間疾苦
宅男交得到就不會是宅男了
有的人就是天生拙於人情世故交際應酬
再者 你天生殘疾 你外貌醜陋 你鬼神看了都會害怕者 你去交交看啊!?
交得到才有鬼!
這就是為何日本會有義務幫身障者解決生理問題的人性化服務的原因
天生殘疾無法結交異性 外加手殘 連DIY都困難
詳見此文(附有影片 幫助身障者射精):
http://www.handjobtw.org/?p=244
這時請勿再提出狡辯說:交不到女友 那就自己DIY啊
你竟然毫無人性要人家一輩子望梅止渴!?吃素禁葷!
如果你一輩子都自己DIY 你辦得到的話再說話!
連神職人員(神父法師和尚尼姑)都淫穢一片了
出世者況且如此 何況是入世的一般人!?
不信!?最神聖的梵諦岡不也常出這類亂子!?
歷年來新聞一堆!
什麼樞機主教 主教 都是屁!
一樣有姦淫幼童者
誘姦童子童女搞同性戀的一大堆
只因大家都是人! 不是神 也不是聖!
所以才有假藉神明之名行淫慾之事者~~~
就是所謂的神棍(新聞也不少喔!)
所以請別再狹隘視野了!
別再以為多數人認為錯的就真是錯的!
其實錯的是大多數的人們!
異類(少數族群)不代表錯誤!
將心比心吧~~~如果你恰巧是異類 人人喊打 你情何以堪!?
結論是啥!?
賣淫無罪! 嫖娼無罪!
有罪的是不人道該死的法律!
這法律隱含著"逼良為娼"
你禁止我買春
那就是要我去強姦路人囉!?
這意思就等同於
我買東西吃也犯法!?
那我搶東西來吃好了!
尤有甚者
這些社會邊緣人和單身漢 半夜思淫慾
想找一夜情解饞
網路上 聊天室 交友APP ... 到處逛
卻不小心又掉入另一個陷阱(又是另一個惡法)~~~兒少法!
經常性見到這類釣魚
本已經濟不寬裕的低下階層者 再度中招
天價罰款 雪上加霜!
嫖娼皆罰 然後沒金錢交易的一夜情雖然不罰 但是有兒少法等著你入甕
撲天蓋地地追殺!豈為人道!?豈有人性!?
偏偏食色性也
所以八大行業到處都是
那你還立惡法來堵他們幹嘛!?
只是逼入地下化而已!
只是讓不肖的警察檢察官法官 有另一個可以索賄插乾股賺外快的地方
這就是保護費 俗稱的公關費!
以上~~~
我這是狡辯嗎!?當然不是!
無人能提得出反駁的論點來!
除非你是同志!(更正:同志也有同志之愛 他們是社會更陰暗的一群人 更不被大家所接受的社會邊緣人)
古代的柳下惠
傳聞坐懷不亂
其實大家都誤解了
他不是不好色!
只因為他是GAY!
古人不知所以
所以把他供奉起來 當成聖人看待
文末再度附上一些昔日寫過的經典案例與諷刺詩文
只要評論到司法 我就會附上
經典案例:
1.黃瑞華法官的四大爭議
http://news.ebc.net.tw/news.php?nid=17553
黃瑞華在判決書就瞎掰"撫摸胸部是長輩對晚輩的親暱行為"
當場就把猥褻罪給架空 給除罪化了
這是法官的自由心證凌駕於刑法之上的一個代表性案例!
2.「非故意喝醉」性侵逆轉判無罪 法界譁然!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327/339763.htm
非故意喝醉 所以性侵無罪
這種判決告訴我們 喝醉萬歲 喝醉無罪 喝醉殺人放火姦淫擄掠幹啥都行!
因為誰會故意喝醉的!?
所以ㄚ~~~過失傷人和過失致死這法條也都該撤銷了!
因為就不是故意的啊!不然怎叫"過失"!?
反正這該死的法官 他的認定就是:
非故意就是無罪! 不知者無罪! 我不知道砍他幾刀他就會死掉 所以無罪!
這判例告訴了我們
什麼是法官的自由心證!?
其實那就是法官的”主觀”認定!
這位法官ㄚ~~~
我猜他的自由心證是:正常人不會強姦自己的老師 尤其又是個老婦
所以才這樣判!
換句話說,如果他強姦的是少女或少婦就會判有罪了!?
這是什麼想法什麼邏輯ㄚ!?
同樣的犯行 因被害對象而有區別!?
誰還敢說:法律之前人人平等!?(這法官的天秤早已偏頗了!)
竟然依對象不同而做迥異的主觀認定!
原來喝醉就有免罪令!?
那我心儀誰暗戀誰 我喝醉後去非禮她去強姦她 不再需要性幻想她了 直接跟她上床圓夢
事後再說:我不是故意喝醉的啊 所以無罪!
有案例可循唷!!
這是咱們恐龍法官唯一的貢獻!
對淫魔來說 這可真是天大的福音啊!
3.https://tw.news.yahoo.com/中山站隨機砍4人-郭彥君傷害罪判3年-092530573.html
殺人未遂這法條因為這件案例 也該廢除了!
因為只要沒死人 照這法官的主觀解釋就永遠都會只是傷害罪!
郭男都說了「沒人阻止會繼續殺到全部的人都死光。」
這樣還能叫無殺人犯意!?(法官好瞎的解釋 但你又能如何!?睜眼說瞎話是上位者的權力!)
意思就是說真死了人才算有犯意囉!?
原來法官傻傻分不清楚 "犯意"和"犯行"!
隨機殺人變成傷害罪!
諷刺詩文:
1.
法官真的是一個極"高尚"的職業!
位高權重責任輕
判生判死任我行
重責輕罰是你命
我行我素我看心情~~~
2.
法院如賭局
審判像博弈
下好手快離
翻盤就靠你
靠誰呢!?當然是~~~莊家!
咱們的法官
上法院就跟抽獎一樣 全憑運氣!
司法搞得跟賭場似的 判決如何就要看你的賭運了!
中獎的就高喊司法還我清白
槓龜的就哭喊著司法迫害司法不公
3.
貪官如竊賊 奸商像土匪
司法係青瞑 冤案一大堆
法官好慈悲 殘殺免死罪
妖魔或鬼魅 通通可教誨
那A安呢生 你咧講瞎毀
好人不長命 禍害活千歲
沒有白與黑 沒有錯與對
沒有是和非 判決靠搏盃
"可教化"這道免死金牌 萬歲萬歲萬萬歲!
4.給司法 給部分法官 給某些檢察官的祭文
在我的心裡
我為"它"們吊上一條白布
我為"它"們撒滿一抔黃土
我為"它"們造起一座墳墓
我為"它"們吹奏一曲淒楚
我催送"它"們快點上路
願"它"們一路上盡是淒涼 滿懷悲苦
這是我下的詛咒與巫蠱
哀哉嗚呼~~~
結論:
法律不是公平
法律也非正義
法律之前更非人人平等(想找案例"們" 請查找我過去的"司法黑暗系列講座" 有無數精闢的論述)
法律不保護受害者無辜者
而是保護懂法者 玩法弄法者 會鑽法律漏洞者 有錢買通關者...
喔~~~還有無數恐龍法官助紂為虐
所以請各位觀眾自求多福吧
千萬千萬別落入他們的魔掌中
溫馨提醒您:
上法院前請先焚香膜拜 司法判決就跟抽獎一樣 全憑運氣
因為~~~
法院就像侏儸紀公園
小心恐龍就在你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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