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朋友了離婚,前夫上法院要求小孩的扶養費

作者: s9131313 (14)   2014-12-15 02:51:46
狀況是這樣的,目前朋友跟前夫分開逾三個月,小寶寶七個月,之前的監護權在女方,從出生到現在奶粉尿布都是由女方購買,提供。男方有卡債數十萬元,婚前多次向女方抱怨,請女方借錢給他,待工作穩定會還女方,女方並不有錢,但是工作穩定,身邊有積蓄,就借款給男方,快兩年的時間,男方也一直未開口歸還。。
原本前夫答應結婚每個月給朋友一萬當家用,1月底結婚到六月底離婚都不曾給過家用,但是前夫不斷換工作一直適應不良,朋友也未加開口討要。上班時小孩就由婆婆照顧 ,休息就由朋友夫妻一同照顧,但是男方脾氣不好,多次晚上吵架就疲勞轟炸她用言語辱罵直到天亮,隔天早上要上班一樣不讓朋友晚上睡覺,朋友痛苦不堪,言語暴力之外還動手賞巴掌,多次之後便離開前夫。其前夫身材高壯180。
離婚後,原本小孩監護權是朋友的,因為她前夫說如果不願意在一起,請她把小孩帶走,前夫不願扶養,多次把小孩踢到女方娘家,要求復合,不然小孩要朋友自己想辦法照顧,男方不願照顧小孩,也不願支付小孩扶養費用。朋友知道前夫一直換工作(六個月內換了四份工作)朋友對孩子覺得有虧欠,希望小孩有完整的家,之後曾經嚐試復合一次,前夫還是一樣,吵架便疲勞轟炸到天亮不讓睡覺,看著小寶寶,想忍耐但是心裡實在難過受不了這種折磨,決心分開。
離婚後原本小孩由女方照顧,男方一直不斷打電話哀求,希望能照顧小寶寶,說前公婆非常想念小寶寶這是家裡的第一個孫子,會非常疼愛她。並且會好好照顧小寶寶,同時也同意女方隨時可以探訪(在此小寶寶的奶粉尿布仍是由女方購買一年份尚未用完),女方心軟同意,便和男方辦理戶籍遷移跟監護權轉移。
辦好之後,男方多次要求復合,女方害怕之前的經驗,不願意復合。
男方一氣之下,上法院要求女方支付小寶寶扶養費用,法官訊問時,男方開口要求女方每個月奶粉尿布要一萬,保母費用2萬,一共三萬。法官說苗栗目前保母費用一日全託也不過一萬五,偏離一般航情,並不是台北市區,所以只能一萬五算。男方又開口要求奶粉尿布要一萬。
作者: baidu (Dr.百度™)   2014-12-15 03:07:00
下次上法院請女方要求對方出示財產證明及工作證明 證明他有扶養孩子的能力再來談監護權建議轉至LIFE_LAW應該是LAW版
作者: iouhsu (鍵盤神探-白羅)   2014-12-15 07:47:00
先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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