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大]幹

作者: aukala (aukala)   2014-11-01 07:42:09

性侵跟酒駕的犯人根本是垃圾
明知故犯 罪大惡極
不應該給他們任何機會
這種人為了自己的慾望傷害其他人
這種人不值得擁有人權
給這種人機會是天真的想法
真的有能力悔過的人
在犯案前就能控制自己的慾望
而不是逞一時之快 害人之後再找一堆藉口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