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嚴禁使用非親自拍攝之實物照片

作者: dickyjay (Gaspard~*)   2024-03-01 16:07:54
板規要求販售物品皆須附上實物照片,條文如下,
3-10.賣文須以範本形式張貼,無照片、保固內無購入證明且無提供其他證明者。
1.販售任何物品皆須附實物照片證明,至少保留到隔週結束。
若使用他人之照片,板務組發現當下,為防範詐騙會立即以最嚴格的條例處理,
條例如下,
2-9
盜用他人照片者,不限本板或任一網站、平台,查證屬實以詐騙論重大處理。
godspeed0221 日前於賣文#1btQmtUN內 使用 Chinnyna 賣文之圖片販售同物品,
依板規 2-9刪文並水桶1y +退文後來信申訴,
表示該圖片係與Chinnyna完成交易後,發現買錯須轉售而徵得其同意使用,
經板務組檢閱相關交易及對話紀錄後,確認此文並非詐騙,將撤銷2-9之判罰。
惟提供實體照片之規範,除了防範詐騙,更多時候是為保護交易雙方的權益,
有轉售之需求仍應確實檢查收到之貨物品況,並提供最新的實體照片給下一位買方;
因此將依板規 3-10-1及 3-19, 改判水桶 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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