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離職員工惡意向勞工局申訴

作者: dayend (神無月)   2017-10-01 00:19:53
※ 引述《didi50 (Korea ing lady GO!)》之銘言:
: 公司今年ㄧ辭退員工心懷怨恨
: 惡意向勞工局申訴公司
: (具體申訴內容還不知道)
: 導致勞工局週五要來做勞動檢查
勞檢就準備好該準備的資料,還有一顆坦蕩蕩的心面對即可。
勞檢就像消防安檢依樣,不能理解為麻煩,而是為了你、我、
他與台灣所有的勞工勞動權益而設的檢查;重要程度並不輸給
消防安檢,企業與人資都應該要以認真的心情應對,若收到罰
則就合理檢討,讓台灣的勞動環境越來越好。
: 請問針對這種員工 還有什麼制裁的方法嗎?
也許更應該感謝「這種員工」,讓人資總是想要向老闆提的那
些本來就該「依法處理」的各項事務,被重視。
人資在面臨替慣老闆做很多便宜行事、省錢的作業時,是扛法
律責任的,您知道嗎?
比如說高薪低報,那可是「偽造文書」,那是刑事責任會留案
底喔!
不要傻乎乎以為人資很涼沒事,勞檢出來有時候不只公司有問
題,問題更大的會是:公司把問題歸到你頭上!
你是人資,你專業,公司聘你就是因為你懂,這時候你有沒有
保存把所有合乎法規的建議與做法簽呈上交老闆的證據就變得
好重要。
千萬不要以為,凡事順著老闆和老闆旨意,是絕對對的事情,
當人資,替自己的人生與職涯好好想想。
: 另員工就是惡意去申訴報復
勞工的申訴權益是被法律保障的,跟你有權告別人、檢舉違規
停車等等是一樣的事。
遇到惡意勞工離職後檢舉,當人資也許更該想到的是「怎麼在
員工關係裡的離職互動上進行修正或調整」。
雖然許多時候人資沒有辦法介入太深入的離職糾紛,但處理員
工關係與離職懇談與慰問也都是人資的工作。
人資並不是打雜的,是必須用有各種技能的,確保員工離職時
不要幹出有害公司的事,某種程度反推回來是人資的責任。
去思考如何報復離職而心生不滿的員工,不比思考怎麼讓自己
的人資技能進步更有意義。
: 若申訴不實我公司可以向勞工局的擾民行動抗議嗎?
勞檢是勞工局的工作職責,就像警察認為有必要時臨檢,你要抗議?
假設警察春節攔檢酒駕,你沒喝酒,開車從北到南被五個哨所臨檢,
這樣可不可以檢舉警察因為你沒喝酒而臨檢擾民?
但,與上述例子不同的是:
要是勞工局在勞檢過後,發現你的公司完全符合規定,卻還不斷頻繁
地要求勞檢,那麼確實是可以申訴的。
作者: HedyH (赫蒂)   2017-10-01 15:19:00
作者: Eileenso (當時 朱 顏 明 艷)   2017-10-01 21:16:00
大推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17-10-01 23:38:00
作者: imgigi0202 (白白嫩嫩)   2017-10-02 01:19:00
非常推!
作者: yaohuei ( )   2017-10-02 20:20:00
作者: beegees ((比吉斯))   2017-10-02 23:16:00
推!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7-10-03 16:32:00
大推,某些公司會認為你是亂源
作者: dayend (神無月)   2017-10-03 20:03:00
是的,我了解!昨天我已被信件罵過「你這個亂源」XD"
作者: kreety (想再見到藍天白雲的天空)   2017-10-04 12:15:00
其實HR不好當、是雙面刃,不少公司會說有事公司扛、你聽話做事就夠了,但要人家賠上一輩子的職涯汙點,寧可選擇離開
作者: stoorz (你~好~( ̄▽ ̄#)﹏﹏)   2017-10-04 14:45:00
老實講,現在的勞基法不是對每個產業都友善,但是如果雇主願意在可以的範圍內多照顧員工,我覺得大多數員工也不會「惡意」去檢舉。先努力讓公司合法,或者在其他方面補償員工給更好的福利卡實在
作者: a6666688 (pom)   2017-10-04 20:56:00
大推!!
作者: kreety (想再見到藍天白雲的天空)   2017-10-04 21:52:00
職場友善這回事終究只能靠人的心態才長久,而非法律約束
作者: dayend (神無月)   2017-10-05 19:16:00
樓上,是啊!所以基本法規遵守之後,人就靠人資的能力與其7pupu還不如思考怎麼讓人離開也盡量不帶著恨^^勞基法為何叫"基本法"就是這是最低基本底線..法規是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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