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上班時數

作者: freephoenix (自由鳥)   2016-01-29 15:54:31
剛好之前有朋友問過這個問題,
勞動基準法第34條規定,
(勞工工作採晝夜輪班制者,其工作班次,每週更換一次。但經勞工同意者 不在此限。依
前項更換班次時,應給予適當之休息時間 。)
雖然法規對於適當之休息時間沒有明確時數規定,但,很抱歉,把這個當漏洞可就不聰明
了。
因為,勞基法第32條規定,
由於延長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十二小時, 也就是勞工一天(連續24
小時內)只能工作12小時, 另外的12小時必須要休息,
故,這就是為何常聽到輪班制勞工,
以二休二員工為例,
一天最大上限12小時主因。
※ 引述《tinistheking (無形的翅膀)》之銘言:
: 假設我1月25號晚上八點上班上到隔天早上八點下班也就是1月26號了,接著下午4點再

: 班再上到晚上12點下班,然後隔天又早上八點上班下午五點下班,請問這樣的工時有違

: 嗎?有神人可
: 以幫我解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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