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物管公司是否可以資遣員工?

作者: kurokuma (kuma)   2014-09-13 20:28:37
各位好
目前本魯任職於某物管公司擔任駐點保全,據說是以派遣業登記。
契約是以基本一年一聘為主配合駐點契約定立。
目前駐點組長以不適任為由,要求調點。
再者本魯因人生規劃亦萌生退意,希望公司以資遣方式但不拿資遣費讓我離開。
主要就是為了非自願離職證明。
*問過公司是以安管員名義派遣,不知是否有影響。
再者事先有調點才再人生規劃萌生退意,事實上未來要調的就是爛點。
個人是不太想去,才想說乾脆是不是不做了。
再說到資遣是為了保護勞工權益,只是現行法規規範,離職就無法用資遣。
難道自願離職就沒有經濟壓力嗎?又離職或許是無可奈何的做法,畢竟有很多地方
規範的無法盡善盡美,這又是另一回事了。
所以才請教各位,這事情要怎麼收比較好?在現有法律框架下,怎麼做到不違反
又可以降低道德爭議,我也不是硬要公司冒險資遣我。
所以才問如何降低公司操作的風險?
不會上色閱讀困難抱歉了^ ^
公司這邊以各種理由不肯資遣我
例如派遣業不會資遣人,我蠻好奇的為何是派遣業不是保全業?
再者說公司不會冒風險為我的不當獲利背書。
最後被我盧到不行,叫我自己上來找方法說服老闆www
那我想請問
1.協定資遣有沒有道德問題?
今天我也不是說無故要你開張證明給我,騙取這失業救助。
2.派遣業是否不能資遣員工?
3.有無推薦操作方式?可以降低公司的風險。
感謝各位人資撥空回答,希望可以讓本魯全身而退謝謝^^
作者: anny771014 (安)   2014-09-13 23:11:00
資遣不分行業的,派遣也一樣是員工
作者: photopower (powermoney)   2014-09-13 23:47:00
派遣要看是契約還是什麼
作者: barry06 (球員兼裁判)   2014-09-14 06:02:00
感覺你就是要騙失業給付!!
作者: vviicat (喜歡一個人)   2014-09-14 09:25:00
公司為何要為了一個要離開的員工承擔風險?
作者: austen911 (引渡使者)   2014-09-14 11:04:00
你也是要離職不是嗎?如果生活沒有大礙,失業給付給有需要的人領吧……
作者: ggbox   2014-09-14 11:32:00
公司沒必要為離職員工做假資料承擔風險
作者: sayloveme (復活囉)   2014-09-14 13:15:00
不是被資遣 要求公司開資遣證明
作者: c615   2014-09-14 15:11:00
派遣保全是不能簽立定期契約還有針對最後第三點 我想你去看看就保法第36條公司為什麼要替你詐領就業保險津貼?而公司有風險你就沒有?針對第一點 你就是無故要求公司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騙取津貼第一點的有故係指關廠、遷廠、休業、解散、破產宣告離職或因勞基法第11條、第13條但書、第14條及第20條規定離職所以第一點來說這有非常嚴重的道德問題還有法律問題如果公司真的和你一年一聘可以用定期契約期滿離職辦理找你的公司領證明!!!拿服務證明上面寫契約起迄時間及契約期滿離職 或是拿契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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