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離職特休使用,及預告時間問題

作者: z30521 (傑瑞酥)   2013-12-31 17:23:09
公司今年多了幾項規定,但不知道按照法令是否合法,想問看看大家。
1.
公司法定是說我們是隔週休勞工,但透過
挪一些國定假日方式,比如51勞動節不能
休之類的,來補全年的周六上班日,然後
不夠補的就當作公司送你(明年是送大家9
天半)。
但今年突然多了規定說,假如你明年要離
職,多的這些假要從你特休扣,意思就是
你不能離職前休完,這樣合法嗎?
2.我們是上班要打卡,下班不打卡,五點
到系統會自動幫你打,意思就是沒有加班
費?
3.不管年資多少,提離職,課員是兩個月前
提,課長級是三個月,副理以上是四個月,
這樣是可以的嗎?
以上希望有人可以解惑一下,謝謝
作者: laibin (我不是英雄)   2012-01-01 20:24:00
1.隔週休是雙週84小時 明年我印象中只有送六天半~四天半合不合法 倒沒有明文規定 勞資雙方同意即可2.加班通常要預先寫加班單 告知資方你要加班你們五點一到自動打卡 你就可以離開了3.請參照勞基法第十六條關於你強調第二點 你可以告他 但勞工局會請你舉證
作者: ivy0505 (ivyyang)   2012-01-06 23:57:00
1.不合法!公司法可優於勞基法,若公司規定年度給假,就2.不合法!雇主需保存員工出勤記錄備查,所謂出勤記錄需含3.不合法!勞基法有規定在職多久需多久前提出離職!跟職
作者: z30521 (傑瑞酥)   0000-00-00 00:00:00
我第二點意思是,沒有加班費是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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