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身穿紅色外套的女子,17日晚間揹著1把長槍在台南市永華夜市閒逛,被民眾拍照po網後,警方前往查訪找到這名揹槍的51歲陳姓女子。對方表示,該槍是買給孩子的玩具步槍,由於還沒有回家又怕失竊,於是揹在身上逛夜市,沒想到引起驚慌。
警方認為,依社維法規定,無正當理由、攜帶類似真槍的玩具槍,而有危害安全之虞者,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1萬8000元以下罰鍰,全案將送請台南地方法院裁處。
警方調查,17日晚間近8點多,警四分局發現臉書「爆廢公社」有民眾貼文,指有人拿槍逛永華夜市,立即通報育平所派人前往處理。
育平所巡邏巡佐周信榮、警員曾啟銘於20時50分左右,在永華夜市發現陳姓女子攜帶疑似玩具步槍;經詢問,對方表示,剛帶孩子去玩具店購買玩具步槍,買完後直接來逛夜市尚未返家,因擔心玩具遭竊,因此攜帶該槍逛夜市,不知道這樣會造成恐慌,深感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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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怪我們公司的玩具槍太像真槍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