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帶導盲犬用餐 六福客棧說NO

作者: Picton (我咬人,導盲犬不咬人)   2009-08-04 09:34:55
新聞連結: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804/4/1ob0x.html
中國時報【許俊偉、邱雯敏/台北報導】
將接待聽障奧運選手的國際觀光飯店六福客棧,竟然拒絕寄養家庭志工帶導盲幼犬用餐、
要求必須隔離人狗!經惠光導盲犬教育基金會出面溝通,業者仍執意隔離安置導盲幼犬。
由於業者態度蠻橫,基金會人員最後只好默默帶離導盲幼犬。
六福客棧棣屬中華民國旅館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莊秀石旗下,遭指拒絕導盲幼犬入內用餐

將接待聽奧選手 卻公然違法
惠光基金會主任許雅娟批評,六福客棧對外宣稱是接待聽障奧運選手的國際觀光飯店,卻
公然違法,拒絕導盲幼犬進入餐廳,該會將行文北市社會局依法處置。依《身心障礙者權
益保障法》規定,六福客棧恐將遭罰一萬至三萬元罰鍰。
許雅娟指出,Bella是隻十個月大的白色拉布拉多導盲幼犬,目前正由寄養家庭黃姓夫婦負
責訓練照顧。黃姓夫婦日前計畫八月二日前往六福客棧家庭聚餐,電話訂位時,主動告知
業者將隨行攜帶導盲幼犬,卻遭餐廳拒絕。
基金會人員聞訊後直說不可思議,用餐當天特別跟著黃姓夫婦到現場與餐廳人員協調。當
時與六福客棧胡姓公關人員溝通近一小時,對方仍堅持,為了不影響其他客人用餐,Bella
必須有條件進入,也就是要求在二樓用餐的黃姓夫婦,必須將Bella隔離安置在人少的一樓
大廳。
志工溝通都無效 餐廳堅持隔離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六十條規定,導盲犬專業訓練人員於執行訓練時帶同導盲
幼犬,得自由出入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營
業場所不得提出任何附加條件。
許雅娟強調,Bella領有導盲幼犬訓練證明,黃姓夫婦也依《合格導盲犬導盲幼犬資格認定
及使用管理辦法》規定,領有專業訓練人員資格證明文件,當天Bella還穿著導盲背心,一
切都符合身障法保障自由進出公共場所的規定。惠光基金會說,該會今年四月跟隨國際導
盲犬月腳步,推動「eye的友善家園行動計畫」,至今全台已有六千多張歡迎導盲犬貼紙張
貼在各機關和商家,大台北的公車更是全面響應。對照六福客棧的不友善態度,令人遺憾

業者:是基於食品衛生安全考量
六福客棧則表示,黃姓夫婦家庭聚會共十五位,進入多達二、三百人的開放式自助餐廳用
餐。基於食品衛生安全考量,又在沒有視障人士同行的前提下,才提出折衷辦法,希望將
導盲犬安置在一樓或是到其他較為隱密的空間用餐,寄養家庭當時也表示可以理解和接受

六福客棧行銷公關部主任林淑娟解釋,在沒有視障人士進場消費情況下,讓狗兒進入餐廳
,難以讓一般消費者接受,也會對食品安全產生懷疑。
「有的人看到狗,就是會害怕,而且以前也曾經發生客人有動物過敏的現象。」林淑娟表
示,因此才站在一般消費者立場,在非必要的狀況下,拒絕導盲犬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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