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棒」又翻? Josh: 從規則來看富邦抗議

作者: wang19980531 (豬精男)   2023-08-07 22:13:24
https://youtu.be/JIs7ftNkuFg
昨日喵邦戰出現因李宗賢的跑壘違規,遭認定妨礙守備,不只當時因暴傳得到的2分不算,擊
球員李宗賢出局,一二壘跑者回原壘。
Josh的中職嗨報新影片認為從規則補述3.07來看,富邦的抗議不是沒有根據,而且這個play
是不能挑戰的。
首先,我的立場,判定妨礙守備「後」的判決(擊球員出局、跑壘員回原佔有壘)是完全正
確的。
我也能理解判妨礙守備有其道理,但根據現有規則不能這樣判。
問題一、根據規則5.09,裁判員「認為」對一壘的傳球採取接球動作之野手產生妨礙。這是
具有裁判主觀認定的裁量,裁判當下沒有認定,為什麼能透過重播輔助判決進行改判?(而
且還是不能挑戰的項目)
問題二、規則補述就是把主要規則定義不明確部分做詳細說明,既然補述有提到,為何這個
case能判妨礙守備?
所以不是一直跳針「李宗賢跑線外就出局」就贏,是要講道理。 擊球員違規跑壘、裁判認定
有妨礙守備,兩者才促成妨礙守備,缺一不可。
作者: ScentLover (喜歡的味道)   2023-08-08 08:34:00
技術組應該要把條文理解清楚,程序要對,才能有理有據
作者: gordon27 (藍星人1號)   2023-08-08 09:52:00
照規則本文來說 問題一的5.09並不是6.01定義的妨礙守備所以用本文來看 不在不能挑戰的項目 但補述又在相關舉例的時候用到 妨礙守備 這讓人困惑
作者: pozx (iornspiderwoman)   2023-08-08 11:47:00
所以富邦要爭的是 裁判當下沒認定妨礙守備就不能事後透過輔助系統來改判 重點就是這是程序問題不是規則問題 爭是不是線內根本假議題?
作者: jerry32140   2023-08-08 11:59:00
這就是修正條文的補述「共識」,中職有中職的玩法
作者: lsps40803 (★嘻哩波囉★)   2023-08-08 13:36:00
判妨礙合理阿 問題是為什麼可以看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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