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增訂版規-不當言論追溯期

作者: lembertlin (mountain)   2012-04-13 18:21:17
有鑑於之前兩岸板發生的不當言論追溯爭議,在考量本板特性之後,增訂相關板規。
(特性-人氣不足@@)
板規
3.本板板主目前都不會超過3日不上線,對於不當言論相關爭議之追溯,
暫定3日之內有效。若有認為板主處理不當的地方,請於3日內反應。時
間計算以有爭議的發(推、噓)文時間為起算時間,72小時後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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