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玗潔/基隆報導
基隆一名高中女老師正值適婚年齡,認識中油王姓員工後,兩人以結婚為前提交往、同居,原以為是段穩定的感情,然而王男卻隱瞞自己有梅毒和愛滋病,持續和女老師無套上床長達快半年,女老師被感染梅毒,氣炸對王男提出刑、民告訴。刑事上,王男因違反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等罪,處6年徒刑,民事上還要賠女老師203萬630元。
判決指出,王男在中油任職,2021年3月初認識一名高中女老師小花(化名),兩人以結婚為前提交往並同居,小花和王男第一次發生性行為後,就感到身體不舒服,要王男到醫院做性病檢查。
王男做完檢查,在同年5月20日確認感染梅毒和人類免疫缺乏病毒(HIV),為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AIDS,通稱愛滋病)患者,但他卻隱瞞病況,將檢驗報告竄改為後天免疫不全症候群(AIDS)「陰性」及梅毒「陰性」,拍照傳給小花,繼續和小花交往,兩人持續以每周1、2次的頻率,無套進行性行為,一直持續到同年11月6日被小花發現為止。幸好小花到醫院檢驗後,發現自己並未感染愛滋,遭感染梅毒也經治療後痊癒,小花也對王男提出刑、民告訴。
王男到案後坦承犯行,一審法官審酌王男就職於國營企業、家境勉持,需與前妻共同扶養2個未成年子女等情,依他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2年徒刑,又犯明知自己為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隱瞞而與他人進行危險性行為,致傳染於人未遂罪,處5年徒刑,合併處6年徒刑。
檢方上訴,指王男在2021年10月前往醫院進行腹部手術前,也對醫護人員隱瞞自己是愛滋病患,在本案發生後,再繼續尋找新伴侶,可見他沒有悔過之心,原審量刑過輕。王男也上訴,表示他想和解,但小花求償5百萬,他負擔不了,希望法官直接用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替他減刑。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法官認為一審判決已經詳細記載量刑審酌各項被告犯罪情節,及犯罪後態度等一切情狀,駁回雙方上訴。王男再上訴被駁回,全案定讞。
民事上,小花再對王男求償5百萬,法官審酌小花是高中老師,年收約1百萬,王男為中油員工,月收約6萬5000元等情,判他要陪小花200萬元精神撫慰金,以及醫療費、交通費共3萬630元,共需賠203萬630元。可上訴。
新聞來源: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803/3008315.htm
心得:這是不是之前有被害人在板上問過啊
作者:
yut698 (二少)
2025-08-03 21:59:00好像有印象
有消息指出 當到現場領班了 起碼進中油超過10年以上
作者:
weliche (時雨)
2025-08-03 22:13:00六萬五要12了吧
作者: ufyl 2025-08-03 22:45:00
愛滋有潛伏期
作者: KPCC 2025-08-03 22:49:00
這種惡意散播病毒到底要怎麼防
作者:
MrStone (★史上最強 沒有之一★)
2025-08-03 23:32:00國營現在低端一堆
作者:
dsfrf (銅噓哥)
2025-08-03 23:57:00中油CP王,無套女高中。
作者: RanceTsai (bard334) 2025-08-04 00:05:00
真恐怖這種人
作者:
cchsiao (cchsiao)
2025-08-04 07:11:00這傢伙服刑期滿還可回中油任職嗎?
作者:
ludashi (小魯大)
2025-08-04 07:29:00女高師吧,不是女高中生XD
作者: s88001238 2025-08-04 09:22:00
有夠噁
作者:
beau0 (寶寶)
2025-08-04 10:10:00樓上的爬了什麼文可以對的上?
作者: ntustqq0614 2025-08-04 12:03:00
一樓猛
作者: cir78918 (Cir) 2025-08-04 12:28:00
求中油內推==
作者:
yabe5566 (口牙匕匕♥)
2025-08-04 12:40:002024/1/20?
作者: AGATELINK 2025-08-04 12:54:00
看不出來,代表對方也是潛伏期吧?交往半年有這些病可以藏的住?
作者:
likat (kaka)
2025-08-04 13:21:00所以被判刑,工作還保得住嗎??
作者: TheLittleCar 2025-08-04 16:47:00
沒記錯的話判刑超過六個月就拜拜
作者: z789252 (孟) 2025-08-04 17:23:00
大概很愛去鐵支路吧
作者:
applebird (XX星海蔡依林XX)
2025-08-04 18:22:00大概喜歡玩屁眼吧
作者:
weliche (時雨)
2025-08-04 18:46:00這個應該是再見了
作者:
sn245763 (Herman)
2025-08-04 19:14:00有固定在飄的,中獎機率99%。
作者: TheLittleCar 2025-08-04 19:34:00
嗯…爬了文才知道那雇員行為比新聞還扯…
作者:
d1438a (泡大俠)
2025-08-04 22:28:00有掛推
作者:
y22841 (T1213121)
2025-08-04 23:55:00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3年度聲字第50號刑事裁定臺灣基隆地方法院以113年度訴字第13號刑事判決臺灣高等法院113年度上訴字第3976號刑事判決最高法院114年度台上字第1154號刑事判決臺灣高等法院114年度聲再字第135號刑事裁定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594號民事判決*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13號刑事判決
作者: TheLittleCar 2025-08-05 00:37:00
她還有在西施版發文被大家誤會是吸毒仔QQ
作者:
weliche (時雨)
2025-08-05 01:02:00幹 原來就這篇 ! ?
#1bgv-9uh稍為看了一下 真的覺得男的還是早點下地獄吧
作者: TheLittleCar 2025-08-05 02:03:00
媽的 沒看過這麼渣的 中油之恥
作者:
ccdog74 (夜久)
2025-08-05 07:24:00中文不太好 所以樓上那篇截圖是女方也有吸毒?高中老師吸毒??
作者:
weliche (時雨)
2025-08-05 09:01:00樓上那篇截圖的"他們"指的應該是他們"貴圈"的人ID的使用者應該就是女方 就不要打擾人家了
作者: cir78918 (Cir) 2025-08-05 14:38:00
這是啥 低端日常嗎==
作者:
scooer (雲林佛羅多)
2025-08-05 16:21:00這種還能13等喔 殺洨愛滋領班
作者:
tf010714 (美味蟹堡一份)
2025-08-05 23:11:006萬5我還以為是菜職員 原來是雇員
作者:
new8gi (新八機)
2025-08-06 09:17:00我到底看了什麼
作者:
cchsiao (cchsiao)
2025-08-06 11:46:00誇張 誇張 誇張 超扯 超扯 超扯
作者: danfong0816 (薛丁格的躺平) 2025-08-06 20:30:00
中油之恥
作者:
SSSONIC (...)
2025-08-07 03:49:00惡意傳播這種病至少死刑吧
作者:
saiulbb (Becky♪#是我的拉!)
2025-08-07 09:52:00有夠噁心,這應該要對應到剁掉
作者:
shevchen (麻繩提豆腐)
2025-08-07 12:35:00第一位中油愛滋病垃圾
幹你娘,難怪體檢要被強迫推銷驗愛滋。還只抓年輕的驗,事主明明是個老人家
作者:
applebird (XX星海蔡依林XX)
2025-08-07 19:26:00愛滋去捐血會被發現嗎
作者:
bluekimi (夏天當然要玩水)
2025-08-07 19:34:00那位弟兄4月已離職,同工場的同事,新聞出來後,覺得怪,去查發現的。現在同班的應該都很無言。
作者: cir78918 (Cir) 2025-08-08 13:05:00
桃廠還大林的啊==
回apple大,印象中捐血的血還是會檢驗愛滋,但是空窗期還是有可能檢驗不出來,而且檢驗結果也不會通知當事人。另外捐血的同意書上面也有寫說企圖用捐血來檢驗自己有沒有愛滋是有責任的,現在很多衛生機關都有提供免費的愛滋檢驗,想知道自己有沒有愛滋不要用捐血的方式,可能會害到被捐的人。沒記錯是這樣,希望有醫療人員或是國營公職的人資解釋一下相關規定
作者:
cchsiao (cchsiao)
2025-08-09 16:26:0064樓你可以去捐血驗驗看就知道了
作者:
applebird (XX星海蔡依林XX)
2025-08-10 16:14:00捐血只是為了公假跟禮卷,是不會特別去驗這項
作者:
OhMyHair (QQQQQQQQ毛毛毛毛毛毛)
2025-08-10 22:21:00治不好 真的有夠噁心
作者:
tktk1212 (Lavender)
2025-08-13 11:44:00這女生遇到這種爛人真的很衰,而且對方有心隱瞞也很難防範,得愛滋根本一輩子毀掉了,還寧可單身呢
作者:
rushfudge (rushfudge)
2025-08-16 18:08:00甜言蜜語越渣越_
作者:
BKcrow (飛語翅膀)
2025-08-17 20:29:00八卦-1
捐血驗愛滋是缺德又無用的行為,目前依衛福部規定,並不會通知捐血者。就算你有愛滋也不會收到通知,有愛滋疑慮去各大診所或衛生所都有協助檢驗,都2025了,檢查個性病很稀鬆平常好嗎
作者:
sirloin (Sir. Loin)
2025-08-28 13:32:00國營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