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ggping (世界越快心則慢)
2020-11-09 21:15:02雇員:
本甄試錄取人員如經發現有下列不得進用為國營事業人員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將予退
訓、不予進用或立即終止勞動契約:
(一)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
(三)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四)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或業務侵占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五)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
宣告,不在此限。
(六)依法停止任用、派(僱)用或聘僱。
(七)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八)受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98 年 11 月 22 日以前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
(九)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設籍未滿 10 年者。
職員
本甄試錄取人員如經發現有下列不得進用為國營事業人員情形之一者,各事業
機構將不予進用或立即終止勞動契約。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
(3)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
案。
(4)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或業務侵占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5)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
受緩刑宣告,不在此限。
(6)依公務人員法令停止任用、派用人員。
(7)禠奪公權尚未復權。
(8)受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98 年 11 月 22 日以前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
(9)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設籍未滿 10 年者。
其實有前科是可以參加國營考試的,除非你是犯內亂外患罪(這也太大條)
或是之前當過公務人員被判貪污有罪,或是褫奪公權 (通常服刑期滿就會解除)
而且這屬於人事機密資料,是不能外流的
或隨意告訴它人,所以基本上想考是沒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