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國營前輩大家好
小弟剛入門兩年餘,做的是需要搬負重物的體力活
(之前的工作為國外業務/採購,多益9xx)
入門第一年考績為甲,第二年為乙,今年第一季與第二季推算應該也是乙等
不過今年3月起公司人資要求主管要針對考績末段班的員工進行面談紀錄
而我也就是在5月初的時候被主管約談考績
訪談中(我有完整錄音)主管提到我個人的過去的學經歷較高於其他同仁
面對工作也無閃躲推託之情況,但唯獨就是不紮衣服這件事讓我在這個團體中格外突兀
這樣的行為會讓主管認為破壞團隊和諧、不服從守紀進而影響考績
目前上班都是著公司配發的polo衫排汗上衣
而公司其他單位同樣從事體力活的同仁並沒有被要求紮衣服,查過規章公司亦無相關規定
因此這項規定是敝人所處單位主管個人要求
但主管裁量權是否可依個人偏好而無視公司規定無限上綱?
另外最讓我不能理解的是敝單位約莫在4年前才發生過性騷事件
但行為的加害人不僅未受到任何處分且還在不久前調資升等
該事件可以說是鬧得眾所皆知但該主管就是有辦法把整件事給掩蓋下來
甚至人事處的報告已經建議汰除加害人了,但最後依然全身而退彷彿什麼事也沒發生
(簡單來說就是縱放性騷還讓加害人升等;反觀未紮衣服的被約談且考績乙等??)
所以想請教前輩們是否有處理過類似的經驗
身為國營最底層社畜又該如何自處?!
重點是那份訪談紀錄我該怎麼回應比較好??
感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