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禁言處分

作者: overpolo (米勒拆不拆)   2018-12-16 16:29:04
水桶名單:
<bibimiffy>
違反本版版規
四、保持良好討論風氣
(一)請保持良好討論風氣,允許非針對使
用者不雅文字,但如有針對不特定使
用者戲謔、挑釁、攻擊、謾罵、騷擾
等禁言45日,如可得知針對個人禁言
70日,但情況輕微得先行警告。
檢附原文
#1S5RJNCg
推 bibimiffy: 真的,原來某a和某jj都專門考不需要專業度的考試啊! 12/16 12:23
→ bibimiffy: 所以只要寫無關緊要的文字在考卷上就可以了。要爸爸媽 12/16 12:23
→ bibimiffy: 媽帶著寫是因為要在試卷上寫「您好,我爸爸是…」「我 12/16 12:23
→ bibimiffy: 媽媽是…」「我家xxx是…」嗎?XD 12/16 12:23
→ bibimiffy: jj,不要人家申訴成功你再來哭鼻子說不公平唷!因為申 12/16 12:24
→ bibimiffy: 訴成功表示他們承認程序有瑕疵,那就只好讓你再365*n囉 12
推 bibimiffy: 某A的邏輯真的不好耶,看來是當分母多年心有不甘,本 12/16 12:42
→ bibimiffy: 來以為今年又有機會了,沒想到…
推 bibimiffy: 既然本來就是分母那何必激動呢?小心要再分母很久很久 12/16 12:49
→ bibimiffy: 唷
45天
作者: Solitary (十年磨一劍)   2018-12-16 16:40:00
這樣就禁45日?
作者: fish19911028 (桃園眾Riiiiiiiiiick_Tu)   2018-12-16 16:41:00
板規就寫45啊
作者: justlikett (散甲郎)   2018-12-16 16:43:00
這樣就桶?
作者: CS7788 (肥宅)   2018-12-16 16:44:00
挑釁阿 很正常 我覺得判決合理阿
作者: aqwe123324 (哈哈)   2018-12-16 16:44:00
他是真的有點激動啦@@
作者: alees (俠士)   2018-12-16 16:46:00
輕微記警告,情節輕重由板主認定,本案裁罰無不妥
作者: linml0125 (拈花惹草的男子)   2018-12-16 16:48:00
終於可以安靜了
作者: hitsukix (胖胖)   2018-12-16 16:49:00
一直打擦邊打很爽嘛XD
作者: Solitary (十年磨一劍)   2018-12-16 17:07:00
1.板規四在板主參選政見時並沒有,而是上任後制定,所以我第一句的意思,是在質疑板規水桶的輕重準則。2.戲謔挑釁的標準太廣,在我看來,也一堆人跟bibi互相戲謔挑釁,其公平性我有疑問
作者: CS7788 (肥宅)   2018-12-16 17:13:00
對事不對人 但是他對人了
作者: as8644731 (shins)   2018-12-16 17:13:00
遇到這種事情的確會很激動
作者: TKGsoo (柳岸花名:鼬藝村)   2018-12-16 17:17:00
哈哈哈哈哈
作者: justlikett (散甲郎)   2018-12-16 17:18:00
那跟他對話那些怎麼不順便?
作者: TKGsoo (柳岸花名:鼬藝村)   2018-12-16 17:38:00
差異就在於直接攻擊別人 與闡述自己說明狀況的差異
作者: OhMyHair (QQQQQQQQ毛毛毛毛毛毛)   2018-12-16 17:44:00
就直接創群組討論 非得要上來爭論 搞到自己不開心
作者: qazz963 (崑安力力)   2018-12-16 17:49:00
紅明顯,版主我昨天被罵幹耶,是否說明一下
作者: overpolo (米勒拆不拆)   2018-12-16 17:50:00
如有疏漏 請來信檢舉
作者: jason743145 (睡不飽的阿亮)   2018-12-16 17:55:00
判決合理
作者: d055086 (haha)   2018-12-16 18:41:00
判決合理,請給版上乾淨的空間,你要申訴都可以!!!!!!
作者: Solitary (十年磨一劍)   2018-12-16 18:44:00
所以請問板主,bibi的人身攻擊是哪一句? 說人邏輯不好那句嗎?
作者: dog9527 (致命病毒)   2018-12-16 18:46:00
昨天有看到三字經反而沒事?
作者: TKGsoo (柳岸花名:鼬藝村)   2018-12-16 18:48:00
得以知曉被指名人且用不實際狀況套用就是人身攻擊了...
作者: AndrewWiggs (圍巾)   2018-12-16 18:56:00
某A是我啦,我第一次考並不是當多年分母,也不用扣帽子在我頭上暗指我是靠關係啦,跟你一樣平民老百姓啦,再說會靠關係的人你有辦法阻止他嗎?就有考試編號了根本不需要在答案紙上做文章!現在沒人知道到底有沒有通過第一階段。我就是在酸那些扯一堆公不公平的人啦,世界上沒有公平這兩個字,有疑慮就去申訴沒人會阻止啦,成功了也通過第一階段就恭喜你,對我沒有任何影響,我會過就是會過,不會過就是不會過,每年都那麼多人考,每年都要跟別人比,真是辛苦你了啊!版主大大,把我永桶我會感謝您
作者: nm6615 (刀無語)   2018-12-16 18:57:00
版主說你有問題就來信檢舉 你這樣說他一時也找不到
作者: overpolo (米勒拆不拆)   2018-12-16 18:59:00
請勿在公告文章下爭吵 亦請諸位冷靜一下
作者: TKGsoo (柳岸花名:鼬藝村)   2018-12-16 19:00:00
A大別激動啊...別看對方聽不進你原本站在第三方的話就讓自己情緒也陷入了其中一方成為雙方
作者: Solitary (十年磨一劍)   2018-12-16 19:02:00
明確的詢問板主的板規標準不算爭吵吧?只看到逃避回答"人身攻擊是哪句"的情況,參酌不到你的點
作者: TKGsoo (柳岸花名:鼬藝村)   2018-12-16 19:12:00
S桑 內文那麼清楚 他直接點了ID開頭因為 然後開始負面的情境假設 版主都說無論主客觀都明確能得知其所指確切ID這樣真的有那麼難懂...?
作者: Solitary (十年磨一劍)   2018-12-16 19:14:00
你是你,板主是板主,你不是板主,你的說明不能代表板主,除非板主授權你說明,懂?
作者: TKGsoo (柳岸花名:鼬藝村)   2018-12-16 19:16:00
逼版主表態嗎....哈哈 希望不會到需要查ID的地步
作者: JJmouseGji4 (沉默的黑色)   2018-12-16 19:30:00
對啊我看他那麼激動都懶的跟他說了
作者: AndrewWiggs (圍巾)   2018-12-16 19:32:00
可以給我一杯蜂蜜檸檬嗎
作者: TKGsoo (柳岸花名:鼬藝村)   2018-12-16 19:34:00
那你要先繳兩百萬開辯論會代言,之後就喝不完了
作者: overpolo (米勒拆不拆)   2018-12-16 19:39:00
請問在公告文章下閒聊 推文後鎖文請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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