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國營政風專A答案疑義

作者: minekiss99 (PTT JC)   2016-11-28 14:47:41
****具有提問性質的文章經有人回答後不得自刪****
作者: s80129 (AA)   2016-11-28 15:00:00
第八題我覺得是問無權代理,而不是無權處分,且縱使善意亦可能有重大過失第十一題,答案是純粹抄法條,但適用上你這樣解釋是可以的至於輔助宣告那題,應該是每一個選項都要輔助人同意沒有答案
作者: charlotten (ten)   2016-11-28 15:10:00
第8題用他人名義是無權代理
作者: mollyar (茉莉芽)   2016-11-28 15:15:00
第8題,無權代理沒有善意受讓的適用15題我也寫B嗚嗚
作者: minekiss99 (PTT JC)   2016-11-28 15:17:00
但乙將筆電讓與丙之處分行為係物權行為,自然可適用物權善意受讓制度吧http://angelo-li.blogspot.tw/2012/12/blog-post_3812.html?m=1
作者: piercepaul (Never too late)   2016-11-28 15:20:00
重點是以甲名義出售...丙主觀上是跟甲成立契約,怎麼主張善意受讓?
作者: minekiss99 (PTT JC)   2016-11-28 15:29:00
https://is.gd/c1PU9B上面連結的題目類似 說有適用善意受讓制度
作者: larenz86 (EINE)   2016-11-28 15:45:00
你連無權處分善意受讓跟 無權代理都分不清楚
作者: minekiss99 (PTT JC)   2016-11-28 15:56:00
我再來研究看看好了 謝謝各位
作者: sa52781 (Vzj)   2016-11-28 17:48:00
除了第8題我都跟你選一樣的欸哈哈好巧
作者: qooisgood (不告訴你)   2016-11-28 18:13:00
第八題乙交付的物權行為就是無權處分有善意受讓的適用才對 答案A錯在哪
作者: piercepaul (Never too late)   2016-11-28 19:41:00
...你沒看到以甲名義出售,948但書也看一下吧
作者: larenz86 (EINE)   2016-11-28 20:24:00
交付是事實行為,處分行為是物權讓與合意把交付認為是物權行為,只能呵呵了
作者: peimiranda (pei)   2016-11-28 21:36:00
15題B 357條免除責任
作者: s4033426 (s4033426)   2016-11-28 23:26:00
我是覺得不用去講別人呵呵啦~每個人讀書都有盲點~除非你專A考100分再來講別人,要不然我覺得你蠻不厚道的
作者: larenz86 (EINE)   2016-11-29 00:56:00
不然說 把交付認為是物權行為,代表民總/物權根本沒讀通這樣有比較好嗎? 有輔助宣告那題就沒100啦, 97.33而已
作者: s4033426 (s4033426)   2016-11-29 01:06:00
哇~~阿不就好棒棒~阿你是沒去考司法官還是考不上~來考國營真是委屈你了呢~別人的程度都太差了~
作者: larenz86 (EINE)   2016-11-29 01:12:00
應該比你好一點點啦^^ 比你棒棒
作者: s4033426 (s4033426)   2016-11-29 01:39:00
你幾歲XD. 阿不是都讀通了~怎麼還沒考上司法官啊QAQ你知道你的法律知識在考上司法官的人眼裡也很呵呵嗎^___^
作者: s80129 (AA)   2016-11-29 03:10:00
理性討論啦不要吵架,這題本來就包括債權和物權行為啦交付也是動產所有權移轉的要件之一,其實我覺得應該是在於代理不管是債權或物權的法律關係是存在於本人和相對人之間也就是甲丙之間,而不是乙丙,所以甲是有權利的人並不是無權處分的情形,若甲不承認,甲還是能把東西要回去丙只能依民法110跟乙請求損害賠償原po附的網址,應該是解題方向有錯,這是我的個人看法有錯請指教~
作者: s4033426 (s4033426)   2016-11-29 08:58:00
其實那題非常簡單,重點就是"以甲名義"四個字,無權處分跟無權代理的區別就是:到底是以誰的名義處分。出賣並交付不是本題重點。 我沒有要吵架,純粹覺得每個人讀書都有盲點,在學習的過程中都會有錯誤的時候,不用以為自己很厲害然後嘲笑別人。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自以為是的人只會讓我覺得很可笑
作者: minekiss99 (PTT JC)   2016-11-29 14:12:00
大家不要吵架啦 樓上兩位s大解釋的很清楚謝謝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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