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爽賺600億 台電又想暗槓超額盈餘

作者: hhc0246 (Infinite Starlight)   2016-11-14 23:10:51
※ 引述《KINFU (000)》之銘言:
: http://imgur.com/a/TaOhM
: 恩....不用科學證明....平行世界是存在的
: 接下來的電業法....看來又是一齣好戲
: 國營事業真的是個....有事鍾無艷.無事夏迎春的角色
國營事業一定要依法行政啊!!
公司法 第 63 條:
「公司非彌補虧損後,不得分派盈餘。」
公司法 第 232 條:
「公司非彌補虧損及依本法規定提出法定盈餘公積後,不得分派股息及紅利。
公司無盈餘時,不得分派股息及紅利。」
台電目前還有累計虧損 687 億元,
依據公司法就必須將盈餘優先分配於彌補虧損,
更何況台電今年已經支付 158 億元的利息!
這些不就是人民的電費、政府的公帑嗎?
憑什麼台電遵守公司法,趕快彌補巨額虧損,降低利息支出,
以對最大股東經濟部(佔94%)交代,也就是對全國人民交代,
還需要被這樣抹黑啊!!
台電真可憐~ 賺錢、虧錢都要挨罵 QQ
真的是都給你說就好啦
作者: jason0512 (無限潛力)   2016-11-14 23:13:00
還有更惡劣的指控 民進黨曾指控台電年終4.6
作者: Meerz (寬哥)   2016-11-14 23:35:00
你台電兩萬五千員工,每一戶十票,也才25萬票.垃圾黨怕屁啊?
作者: spps123 (認真)   2016-11-15 07:33:00
而且票還分散在各縣市,跟本無影響力...
作者: mild7no1 (地虎人)   2016-11-15 12:13:00
不行!你就是不能把盈餘攤提到虧損!有虧損就是要全體員工當義工 董事下跪道歉洗門風3個月; 有賺錢的話就是要把盈餘分出來除以2300萬人民,電費只准收成本價,台電員工就是應該要當義工!這樣子才合情合理^^
作者: gt3glaylove (gt3glaylove)   2016-11-15 15:39:00
樓上很兇唷……
作者: nckuman (Me too is not my style)   2016-11-15 15:46:00
很兇但是是員工的心聲
作者: Sevenereka (禦電者)   2016-11-15 15:52:00
台電就是該死~通通做勞改QQ
作者: daco121 (大可)   2016-11-15 17:54:00
兇也兇的有理啊~不像自由時報的黃佩君根本自打嘴巴
作者: ukfuture   2016-11-15 21:53:00
擔心啥? 以後都投給民進黨不就什麼事都沒有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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