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ufaufa (簡單)
2026-03-09 13:00:19其實解法是這樣
事情分兩段來說
桌榮泰去日本是公務
目的是拓展台灣外交 讓阿共生氣說行政院長竄訪日本
台灣第一次行政院長訪日
意義重大 可以用公家的錢
然後落地日本之後
他去看棒球
棒球票他自己買的 車錢他自己出的
這是私人行程 幫台灣隊加油
這一段是自費!!
結論是 一點問題都沒有
院長出國搭乘專機落地日本 拓展外交 讓阿共不爽
達成目標!!
下飛機之後是私人行程 都自費沒問題!!!
看棒球門票自己買 沒有用公費
幫院長比個讚
※ 引述《turbomons (Τ/taʊ/)》之銘言:
: 事實上
: 不管國人有沒有感受到外交突破
: 只要卓榮泰不是自費都涉及違法
: 如果包機油料、機場規費是用行政院公帳支出,卻是用於看球賽等私人行程,即可能構成
: 侵占公帑。
: 這涉及《貪污治罪條例》第 4 條
: 可判處無期徒刑或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
: 利用職權要求松山指揮部違規開放場地給私人包機使用,使自己獲得不法便利。
: 這部分涉及《貪污治罪條例》第 6 條
: 可判處 5 年以上有期徒刑。
: 如果贊助包機的對象與政府有標案、特許權或補助案往來,這筆錢就可能被解讀為「對價
: 」,進而引發貪汙治罪條例的職務行為收賄罪調查。
: 這涉及《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
: 可判處 5 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萬元以下罰金。
: 若是若未經由合法的政治獻金專戶,私下收受百萬級的包機服務,這部分涉《政治獻金法
: 》,捐贈者與受贈者都可能面臨行政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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