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史上首例!憲法法庭排除異議者 5大法官宣

作者: treeeasy (找個愛閱讀及運動的妳)   2025-12-19 16:53:41
※ 引述《Tsucomi69 (N9SU3XL3AJ4)》之銘言:
: 1.媒體來源:UDN
: 2.記者署名:林孟潔
: 3.完整新聞標題:
: 史上首例!憲法法庭排除異議者 5大法官宣告憲訴法違憲失效恐有爭議
: 4.完整新聞內文:
: 在野立委去年修正憲法訴訟法並經三讀通過、公告施行,主要規定參與評議大法官人數

: 得低於10人,宣告違憲時,同意違憲宣告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憲法法庭今判決

: 訴法修正案違憲,並自公告日起失其效力。特別的是,本案不計入楊惠欽、蔡宗珍、朱

: 美3名認為現今不能組成合法的憲法法庭而拒絕評議的大法官,僅有司法院代理院長謝

: 洋等5名大法官作成判決,恐引發爭議。
自己都不守法的大法官,連舊法都不守。
: 憲法法庭判決指出,立法者不能以法律阻止或妨礙大法官行使職權,否則法律即牴觸憲

立法提告門檻讓判決更公正更有共識代表性,這叫阻止大法官行使職權歐!?你幾個沒有
民意基礎的大法官,就想把有民意基礎的立法院立的法廢掉,竟然想要相對多數就搞定?
你以為是在投票晚餐吃什麼嗎?
原來大法官行使職權是不可擋的,那以後一個大法官也可以判摟,要不要直接判立法院解
散呀?民進黨直接過半,反正藍白都是親中嘛,為了守護憲法,大法官怎樣判決都可以。
笑死。
: 而無效,即便大法官有應迴避的原因,而不得參與審判,但若因迴避導致全體大法官不

: 行使職權者,仍不得以迴避為由拒絕審判。
三個不認可不參與大法官,不是迴避耶,是覺得這是違法且無效的法庭耶,表示你這場憲
法法庭是無效的。
: 判決表示,當然更不能因部分大法官持續拒絕參與評議的事實,導致其他大法官行使憲

: 職權受阻止或妨礙,否則即屬憲法審判的拒絕,也非憲法所允許。從個案審判的觀點,

哇,所以2/3門檻才能判決是寫開心的嗎?就是告訴你釋憲要嚴謹,要過2/3門檻,要有共
識才能判決,這是舊法定的耶,現在是新舊法一起不甩就是了嗎?
: 在職的大法官持續拒絕參與評議,與大法官因任命後未到職或已在職應依憲訴法迴避而

: 得參與評議,就案件的審理而言,均無異於缺額,而不應計入大法官現有總額的人數內

哇,現在連總額怎麼計算都可以大法官自己解釋耶,直接把不認可的三位當成缺額耶,逕
自把三位大法官廢了,最好這三位辭職,以後就你們五個綠色大法官自己玩。
瘋狂。
: 憲法法庭指出,鑑於去年10月31日7名大法官任期屆滿前後,經總統於兩度提名繼任人

: 咨請立法院同意,均為立法院全數否決,導致自同年11月1日起大法官人數僅有8人,迄

: 已逾1年,缺額大法官的繼任人選何時產生難以預期。
民進黨提爛人,不溝通的鍋呀。還是以後要釋憲,總統提名人,立院不能拒絕,因為會造
成無法執行憲法明訂之政府機能,無敵耶。
: 判決指出,若將持續拒絕評議的3位大法官計入現有總額,憲法庭庭將因不足現有總額8

: 的三分之二即6人參與評議,而無法實質審理本案及其他任何憲法解釋聲請案件,於此

: 端例外且不得已情況,為維持憲法法庭繼續運作,使大法官的憲政功能得正常發揮,應

: 持續拒絕評議的3位大法官,由現有總額中扣除。
哇,極端例外且不得已耶,大法官要不要乾脆釋憲戒嚴好了。
結果大法官最不守法,最暴力,連原有2/3規定都不甩,還不是用新法耶,連舊法標準都
不到耶。
那2/3出席規定可以廢了,真的是民進黨大法官流,法令怎麼解釋都是我自為之,嘴裡拿
著保障憲法,什麼事都可以無限上綱的做。
不諱言,這才叫毀憲亂政,這五個大法官就是‘’國賊‘’
亂臣賊子送給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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