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攬自然科人才 2年修完8學分專技教師修法

作者: andonie (我愛113)   2025-11-26 23:22:58
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聯合報/ 記者李芯/台北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攬高中自然科人才 2年內修完8學分專技教師修法將上路
4.完整新聞內文:
科技業以高薪吸引人才,影響學校自然科教師招聘,對此,教育部正式修正「高級中等學
校專業及技術教師遴聘辦法」,將原本多半用來聘請技高業師的「專技教師」管道,進一
步開放給羅致不易的自然等特殊科目,修法將在2025年11月20日正式上路。曾在業界服務
並符合資格者,審核通過後可成為專技教師,待遇比照正式教師,2年內應修畢指定教育
專業8學分。
教育部8月底公告「高級中等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遴聘辦法」修法草案,2個月公告期截止
後,於昨日發布正式版本。原該法所定的專技教師以聘請技高實務教師為主,教育部說明
,考量目前業界吸引力較強,部分領域如自然的師培生員較少,為能以業界實務經驗,輔
以少量教育學分,吸引相關領域人才擔任專技教師,故修法納入羅致不易的「特殊科目」
為專技教師任教科目。
新版高中專技教師選聘辦法亦明定「特殊科目」教師資格,除了要具有學士以上學歷,
畢業的院、系、所或學位學程需與應聘科別相關。教師應從事與應聘科別性質相關專業或
技術的業界實際工作6年以上,具有特殊造詣或成就。
符合資格者,經教評會通過,由學校報中央主管機關審核,發給專技教師證書。取得證書
起2年內,專技教師應修習指定師培大學辦理的「教育專業學分班8學分」,並取得學分證
明。
若專技教師轉任他校,要由新聘學校依同樣規定重新申請,報中央審核發給證書。另外,
此法11月20日生效前,已由學校聘任的專技教師,在生效後初次轉任他校時,也應修習學
分班8學分。
修法說明中亦提供彈性空間,若專技教師有懷孕、分娩、育嬰、意外、罹病或其他特殊情
形,中央主管機關得視個案情形裁量延長取得證書的年限。屆期未取得學分證明,也沒有
提出延長,應廢止其專技教師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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