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舍客勒銀子
=570克銀子
台灣男是不是要改信教了?
現在1公克銀51.912台幣
大概快三萬台幣公道價
※ 引述《around14358 (awq)》之銘言:
: ※ 引述《thatblue (本土轟炸機)》之銘言:
: : 我以前都覺得 幹 怎麼會有這麼扯的事
: : 但現在覺得好像也還好 風土明情不同而已
: : 台灣也不是沒有這麼扯的事
: : 不能理解嗎?我換個台灣版的你就懂了
: : [新聞]台灣婦人遭投資詐騙!和律師協商又被詐騙 急奔警局報案
: : 是不是覺得親切多了?
: 其實這真的很可能是風土民情不同。
: 鄉民可能不知道,在很多傳統父權社會文化不存在女性有性自主權的觀念。認為女性是附
: 屬於男性的,其個人意願並不受到保護。
: 這不只是鄉民所嘲笑的印度存在這類現象,就連台派最崇拜的美國也有這類現象。
: 請看一篇紐約時報的新聞報導,網址較長但為了讓鄉民可以放心點連結,就不縮網址請自
: 己連接起來。
: 在佛羅里達,11歲女孩被迫嫁給強姦犯
: https://cn.nytimes.com/opinion/20170531/it-was-forced-on-me-child-marriage-in-
: the-us/zh-hant/
: 11歲的某一天,骨瘦如柴的謝麗溢漺?(Sherry Johnson)發現自己即將嫁給一名曾強姦她
: 的人,這個現年20歲的男人和她在同一個教會。
: 「我是被迫的,」她回憶道。她說,當時她已經懷孕了,兒童福利機構正在調查,所以她
: 的家人和教會官員決定,避免一場複雜刑事案件的最簡單方法是舉行婚禮。
: 為什麼美國的基督教會這樣處理教會中發生的強姦案件,是因為在聖經中上帝有這個規定
: 如下。
: 聖經申命記22章的內容
: 若有男子遇見沒有許配人的處女,抓住他,與他行淫,被人看見,
: 這男子就要拿五十舍客勒銀子給女子的父親;因他玷污了這女子,就要娶他為妻,終身不
: 可休他。
: 在聖經這一章的內容中對於強姦作了兩種處理。
: A
: 如果是強姦已經許配人的婦女,那就得處死。
: B
: 但如果強姦的是沒有許配人的處女,需要付錢給這女孩的父親,然後可以娶她。
: 所以在聖經的觀念中,女性的性自主權是不存在的,強姦已經許配人的之所以要處死,是
: 因為你侵害了她的丈夫擁有她的貞操的權利。
: 但若強姦的是沒有許配人的處女,是侵害了這個女孩的父親將來可以將這女兒嫁人獲得一
: 筆錢的權利,所以就要付一筆錢將這個被強姦的女孩娶下來,而不用受到什麼處罰。
: 在這件事中女方的意願不重要。
: 如以上說明,在美國到了現代也仍然有教會是按照聖經的規定來處理教會中的強姦事件,
: 而不是走國家刑法來處罰強姦犯。
: 所以你還能笑印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