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棒球和網球的競技規則中,都是在比賽終局結算分數高者得勝。
棒球分為9局,以上下半局輪流進攻。如果在9局結束,雙方仍為平分則進入延長賽,
直到有一方在該局結束時,取得一分以上的領先。
網球依照男子及女子分為5盤及3盤,一盤中彼此都有基本6局發球局,
在該局中取勝時,則記為該盤中獲得1局。如在6局發球局後雙方比數為6:6,
則進入搶7機制,即看誰先在該局中取得7分或在7:7後連續取得兩分,判定拿下該盤。
如果棒球在延長賽中也被規定要取得兩分以上,是否也增加棒球可看性?
請問有沒有也可以加入3分球機制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