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藍白強硬通過光電修法 經部深夜回擊國家釀「四輸」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立法院民眾黨黨團14日提案修正《環境影響評估法》、《觀光
發展條例》、《地質法》等限制光電發展,經濟部深夜重砲回應,表達對本次修法內容深
表遺憾,還強硬表示,修法未考量不同光電案場的實務差異,一致性要求進行環評程序,
將造成合法光電廠商遭受重擊、偏遠或農漁村自用光電設置受影響、出口廠商取得綠電延
宕、國家淨零時程被拖累等「四輸」局面。
經濟部表示,過去光電環境影響的審查機制採分流進行,在環境敏感區如山坡地的大型案
場走環評機制、漁電共生專區設置則走環境與社會檢核機制。
此次修法後,幾乎是無差別將非屋頂型光電全數納入環評審查程序,不僅連民眾設置自用
太陽光電設備都成本大增,更可能造成綠電供給不足。
經濟部指出,本次修法未考量地面型光電以複合利用為主,型態多元、申設程序及目的也
各異,現況下均分流設立明確規範與機制把關,未來則一致需要走1到2年的環評程序。部
分偏遠地區居民、或農漁民,在漁塭塭堤設置地面型光電,希望自發自用以減少抽水等設
備之用電成本,未來極易因裝置容量超過本次修法的100平方公尺(約10kw)上限,設置
光電板也需委託環評廠商進行環境影響評估。
另外,未來若光電板設置距離靠近或僅有道路等公共設施相隔,本次修法強制將鄰近周遭
的案場合併計算,漁塭等農業使用面積廣大且彼此相鄰,則需與鄰居合併為一案、協調設
置,否則就需要單獨進行環評程序,實在勞民傷財。
經濟部強調,我國為出口導向國家,半導體供應鏈為我國經濟核心,國際客戶已將使用綠
電列為合作必要條件,我國已有37家業者加入RE100倡議,合計市值高達新台幣52兆元,
2024年營收更高達15兆元;若綠電發展因法規加嚴而受限,不僅會影響企業履行減碳承諾
,更削弱我國產品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進而衝擊出口訂單與產業供應鏈,最差狀況導致
訂單流失、投資撤離等不願樂見之情形。
經濟部最後強調,發展綠能是朝野政黨的一致目標,對於此次修法表示遺憾,呼籲各界以
理性、科學方式討論能源政策,政府也會持續嚴格把關案場開發,確保綠能、環境、產業
發展取得三贏之結果。
經濟部強調,綠電供應已是台灣維持國際競爭力的關鍵要素,綠能供應不足將對經濟發展
造成實質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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