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ptic (無明)
2025-11-13 07:13:25※ 引述《xFANx (超級扇子)》之銘言:
: 記者 劉建偉 報導
: 馬來西亞歌手黃明志涉及台灣網紅謝侑芯在吉隆坡五星飯店猝死案,馬來西亞總檢察長
: 丹斯里杜蘇基今晚(12日)宣布,目前暫無證據顯示黃明志涉案,將於明天(13日)在
: 警方擔保下獲釋。
先附上臉書社群間的評論:
《中國報》部分(連載到 Part 159)
「我們需要尊重法律……既然他沒有錯自然的是無罪釋放。不管你們多不喜歡他……他沒
有錯當然是要被釋放啊……我看很多人寫到很好笑……好像他被釋放就是錯……就算沒
有錯也是要承認有錯那樣……好心啦……不好這樣啦。他又沒有殺你們全家……就算不
爽也不用要他去死。要文明點」
- 「沒辦法,這是網絡世界……每個都好像比警察和法醫鑑定還要厲害……那些不曾出現
過的明星,網紅,女優個個都趁這個時機跑出來露臉,真的很可笑……所以啊,人真
的不能犯錯,不然和你沒相幹的都會一沉百踩。」
- 「被釋放不是沒有錯 只是reman只可以最高14天 然後看能不能定罪 如果對方律師控告
302入 那就直接不可以保釋 首先 12月18他需要面臨上堂 39A,kes,是四種毒品定罪
,他現在面臨的是兩項罪 明白嗎 案子還沒結束 隨時面臨做監牢可能 在案子沒有結
束前 不可以出國 根據perintah隨時去警察局報到」
*「reman」=扣留;「kes」=案件;「perintah」=命令
「正義必勝,中國報和一些要他死的人憋不住了,可憐」
- 「低B, 吸毒也叫正義?」
「中國報輸了 被打臉」
- 「新聞和媒體忍黃xx很久了的!等他misstake罷了」
「珍惜生命,遠離黃明志」
「懂的人都知道他是在背黑鍋」
「158part寫到手酸but人沒事(好事來的哈哈哈」
「會更囂張……」
「果然沒錯,他一定是尿被加料;然後明明在家唱玻璃心,可是被警察硬硬拉去酒店做
CPR」
「前百多集笑夠了,這一回合中國報可以大哭一場嗎?」
「這叫Malu - Sian mesti bolehhhhh ..」
「希望明天有個大結局」
- 「3個月報告那些 還有吸毒品的罪那些 還有非常多part啊」
- 「還沒,要等18/12……編劇才寫到part 155, 還沒達標,要比[意難忘] 還要長……」
- 「還不會有大結局,雖然與命案無關,但和擁毒和吸毒案是分開的,擁毒吸毒還是要被
控」
「恭喜恭喜」
「Cable 夠大」
「價錢談好了」
「明明是伟哥
女的算是爽死了」
「馬上風 不算謀殺吧……」
「明天他出來 中國報 請你一定要一直報道他回家 吃什麽、做什麽, 和誰一起,打電話
給誰 一一的報道給我們網民哦 謝謝 洗澡了穿什麽顏色內褲最好我們也可以知道」
「我雖然不喜歡他,如果他沒幹壞事,不能冤枉他。」
「當事者清,旁觀者迷!!」
「明知 明知 , 大難不死 必有後福 , 如今又見光明 ; 以後就別隨便塞糖果進嘴巴了
啊 , 而且還一次性吃四種不同口味的糖果喔 。 祝你好運連連」
「原來尿液驗到有毒也可以沒事。。大馬萬歲」
「那種講不熟的朋友,方向盤準備好了嗎」
「後台有人沒事沒事」
「守得雲開見月明」
「來了可以看新片」
「馬來西亞是個神奇的國家」
「又要出新歌了」
「女生白死了」
「高級住宅藏1點7億都沒查下去,這種不是小兒科。」
「超級失望」
「沒有被後台放棄~」
「哈哈 猜到了」
「有錢好辦事」
「Finally ,怎樣不喜歡他
也不相信他sa人
可以不喜歡他 但 不可以屈他」
「沒動機殺人,獲釋是應該的。
但是毒品罪就難說了。」
「大家,從part160開始即將是外傳形式。」
「吸毒那一part呢?!」
「歡迎,熱烈歡迎!沒辦法!娛樂圈需要他來湊熱鬧」
「可惜了!」
- 「沒有可惜!是你對他太過了,馬來西亞是有法歷的,公平公正公開透明才是大家所期
待的實話」
- 「如果在中國應該要像“于朦朧”一樣,被搞死……」
「最失望絕對是小編」
「錢到位 ,萬事好商量 。」
「他是不是裡面唱歌太好聽 所以釋放了」
「看來原來在馬來西亞吸毒是沒事的,怪不得咯」
「相信他清白,所以一定沒事啦,馬打一定要辦案,沒有證據就必須放人」
「真不明白...人為什麼總不能接受不是自己認為的結果的呢?法庭都說了沒證據證實了
幹嘛還要一廂情願的跟著自己的那種什麼都不懂卻裝懂的自我意識走」
「峰回路轉, 中國報要收A4 紙了」
「花對了」
「都說了後面喬好了」
「哈哈。都以知道答案了的」
「花了幾位數?呵呵~」
「把那些口毒如蠍的鍵盤客氣死了」
「恭喜光頭志」
「在room都可以沒有證據……」
「有沒有搞錯?調查了整個月還沒專家來開鎖電話?」
「所以真相是什麼??這部連續劇什麼時候大結局??」
「天下烏鴉一般黑」
「鈔能力使出渾身解數」
「heng阿,新年歌dua beh lan有望推出。」
「怎麼搞到吸毒還可以進進出出的…這頭謀殺案沒事,吸毒的case不需要跟哦…教壞時下
小孩」
「明年有新年MV了」
「原來吸毒是合法合情合理」
「謀殺案都要找到行凶凶器作証據才能成立。刀,槍,針筒,瑜伽球,繩,報了這麼多天
,都沒講是什麼行凶凶器?」
「Niama小編的花紅沒了」
「網名,酸了個寂寞」
「所以說,發生什麼不重要,後台最重要。」
《星洲日報》部分:
「我覺得大馬網民不理智。不喜歡人家也不必處處要人家去坐牢。有的講有錢settle沒事
。在質疑警察的專業嗎?很搞笑。」
「國家的警察和法律 不要被外國勢力利用」
「經一事長一智希望你低調點,年紀都老大不小了別讓你父母擔驚受怕的。」
「那他服用/擁有毒品一事呢?」
「看來又不少女性被騙來馬來亞殺害了」
「沒這麽簡單!事情還沒完的!」
「有錢能使鬼推磨」
「大部分網民都是被某報亂帶風向罷了」
看來很多人都開始擔心
《中國報》會否因為連日來的「獨家報導」,而且還連載得比港劇還要長,而被黃明志提
告索取賠償了...
而順帶一提,在《星洲日報》的獨家報導中
專訪到謝侑芯好友謝薇安(來馬協助處理身後事),簡單來講,她對這個獲釋消息感到不
解,但「尊重警方及司法的決定」。
至於:
: 推 caity: 警方擔保? 223.139.128.91 11/12 21:43
這是本地標準作業程序的一部分
由於在毒品案方面,他已經交保,所以這樣講的意思是「在沒有需要額外條件、擔保的情
況下獲得釋放」
會感到訝異,是因為以台灣的程序來說,地檢署、法院可以命令指定額具保金,以換取免
除漫長的羈押期間,但馬來西亞的制度不一樣,自不能相提並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