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eibu (難過)
2025-10-30 11:43:4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林宜樟
3.完整新聞標題:
男子嘉市賣場偷拍女子內褲被抓包 判刑6月
4.完整新聞內文:
40歲施姓男子今年8月30日晚間6點多,在嘉義市家樂福嘉義店內,用iPhone手機開啟錄影
功能,放在一名女子短褲下方,攝錄大腿內側、臀部及內褲等部位,被女子先生發現報警
,案經檢方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嘉義地方法院日前依犯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處施男
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
施男多次犯妨害秘密案件,被判刑確定,最近一次前案於去年3月27日執行完畢;但他不
知悔改,今年8月30日又在家樂福嘉義店內用手機放在女子短褲下方,拍大腿內側、臀部
及內褲等身體隱私部位,被女子先生發現後制止,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後查扣施男手機,
施男也坦承犯案。
判決書指出,施男5年內故意再犯本案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為累犯,他為滿足個人私慾、
快感,利用他人在商場逛街之警戒心較小的機會,持手機攝錄女子隱私部位,嚴重侵犯他
人隱私,造成女子心理、精神侵害,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女子無調解意願而未能成立調
解,未賠償所受損害,判處有期徒刑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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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拍到被老公發現,這男士是多麼忘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