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不滿遭同校女師分手 國中教師朝她射3槍

作者: wild2012 (世界末日)   2025-10-28 16:30:15
在台灣殺人 真的很便宜,才判七年半
關個三~四年就假釋出獄了,然後繼續回頭找被害者復仇
現在定讞了,他應該也快假釋出來了
女老師又要繼續擔心受怕,他又要回來找妳了
這種恐懼只要他還活者 就會永遠存在
被殺的不是大官、法官、檢察官、正二代、富二代、不是他們自己就無所謂
犯法了被抓再來判就好,又有受害者? 只能算他們倒楣囉
反正不是我受害,恐懼感是什麼? 關我屁事!
對於受害者的恐懼,法官根本毫無同理心
這次沒死,下次就殺死你,下次不成功就下下次
遲早有一次會殺了你
只是因為殺人但對方沒死 就判的這麼輕,根本是在玩弄法律
"未遂"指的是 還沒開始施行 就被抓,這種才叫未遂
比如 亮刀、亮槍 但是並沒有開砍 也沒有開槍 或者對著旁邊亂攻擊
這種才叫"未遂",不是人沒死就是"未遂"
都已經先電擊再開槍 就是要殺死你的時候,就不存在未遂的問題了
妥妥的殺人罪,10年以上到無期徒刑或死刑
買兇器 預謀殺人 更惡劣
只因為對方沒死 就故意案個"未遂"上去自動替罪犯減刑,
設想的真周到,這麼替罪犯著想,你怎麼不去給他開三槍看看?
看你會不會死?
台灣治安越來越糟糕,最大的推手 就是爛法官,一大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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