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女大生允交往、禁摸身體 學長踩紅線還摸

作者: tose4433 (Luna)   2025-10-22 02:43:43
※ 引述《globalera (a balanced life)》之銘言
: 筆者是執業律師。我對這篇報導比較好奇的是,為何台灣年輕人這麼仰賴法院或動輒讓法
: 院來主持公道?當然,法院確實是主持公道的地方,不過那通常是私人之間實在無法自行
: 協調的情況。新聞報導中的這個學長就這樣有
你好,這個問題問我就對了
其實解決方法很簡單
刑重而償輕
即可解決
什麼意思?就是犯罪者可重刑處分
但受害者基本不給賠償
其標準以物質界定
受傷醫療費這個看得到摸得著有收據的,賠
至於其他什麼狗屁精神相關賠償,全部移除
台灣是時候回到正軌了
整個社會風氣被這些自由心證的狗屎荼毒
只要受害者得不到賠償
就會少了很多莫須有的「類仙人跳」行為
訟棍也會少很多
比如當初麥當勞勒索事件
搞到全台麥當勞沒有遊樂場
事實上如果法律明講這沒得賠
至於有違法疑慮的那就負責人抓去關
就這麼簡單
有收據有數字有物質的才來談賠償
但一分收據一分理賠
沒在什麼摸奶賠你他媽的十萬這種狗屎判例
台灣社會風氣就會好很多了
認同請給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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