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國民政府強抓壯丁當年是對的吧

作者: moslaa (萬變蛾)   2025-10-21 12:38:35
中華民國兵役法1933年公布,網路上有全文,
這裡只複製貼上重要條文:
:第三條
:男子年滿十八歲至四十五歲...
:戰時以國民政府之命令徵集之。
所以抓壯丁嚴格說來,有法源依據。
其實想想就該理解,
國家受到強大外敵入侵 (或打重大內戰 XD),
怎麼可能放你青年男子不用服兵役,在老家趴趴走逛夜市?
所以<法源>沒有問題,
問題出在<執行>。
因為當年中華民國政府無法確實掌握國內青年男子有誰?姓啥名啥?住哪裡?
不可能像現在台灣,發通知到你戶籍地給你,讓你有時間在入伍前把私事安排妥當,
只能路上看到青年男子就抓來當兵,這確實造成國民困擾。
但,在講當年中華民國政府不能做到提前通知入伍,而是上街抓人之前,
是不是應該先講日本入侵?
不打抗戰,就不需要抓壯丁呀?
還不懂的話,我這樣舉例好了,
如果有人抱怨為什麼現在台灣男生當兵要重回一年,
青鳥會一起罵政府呢?
還是教育抱怨的人:去怪中國威脅我們台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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